35+顛覆案中16名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被告,今日(30日)到法庭聽取裁決,除劉偉聰和李予信2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外,其餘被告均被裁定罪成,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和余慧明。
今次是首宗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案中31名被告早前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餘16名被告不認罪,各被告被指組織或參與初選,串謀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
審訊期間,控方共傳召12人,當中被告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當中10名不認罪被告出庭自辯,案件審訊歷時118日。
法院外今早有近百人排隊入庭旁聽。多名軍裝和便衣警員以及機動部隊人員,在法院外戒備。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余慧明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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