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清晰】梁振英:立法會參選人應書面確認遵守《國安法》、明確表達反對港獨
【立場清晰】梁振英:立法會參選人應書面確認遵守《國安法》、明確表達反對港獨

《港人講地》記者曾詢問攬炒派對於「港獨」的立場,不過眾人以含糊其辭,沒有明確表示「反對港獨」。《港區國安法》已實施,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網站帖文,認為立法會參選人應書面確認遵守《國安法》、明確表達反對港獨,泛民不得再以「不支持港獨」蒙混過關。


民主黨胡志偉、涂謹申在《港區國安法》立法前,向《港人講地》記者表示不支持港獨;楊岳橋、郭家麒等公民黨議員統一口徑,稱公民黨不支持港獨;議會陣線毛孟靜表示「港獨是不可能」。


《港區國安法》列明,參選時應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9月立法會選舉將至,梁振英的帖文指出,立法會參選人必須簽署遵守《國安法》確認書。《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份」。《國安法》規定「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份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即屬犯罪。「因此立法會參選人應當書面確認,遵守《國安法》,明確表達反對港獨、反對台獨的立場。泛民不得再以『不支持港獨』、『尊重台灣人民意願』蒙混過關。」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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