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爆謬論】刻意曲解、片面尊重 梁振英撰文批評戴耀廷、羅冠聰曲解和不尊重《基本法》
【踢爆謬論】刻意曲解、片面尊重 梁振英撰文批評戴耀廷、羅冠聰曲解和不尊重《基本法》

關於《基本法》的討論,近日再次於社會熱烈起來;反對派人士對《基本法》亦有不少分析和論述,惟當中卻涉及不少曲解和誤導之處。對《基本法》非常熟悉的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晚在個人社交網站撰文,提到兩名懂得將《基本法》放在口邊,卻又不尊重《基本法》反對派人物,批評兩日根本不尊重《基本法》,部分言論亦甚為誤導。


梁振英首先在引述戴耀廷近日在Facebook的言論:「說下年八月就要完成23條立法,甚至可以是透過附件三引入國家安全法,這是有人再次罔顧基本法的規定。基本法23條明確規定禁止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的法律,都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立法制定的。23條立法必須與香港落實普選掛鈎。今年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必須取得35席,才能防止立法會通過23條。」


他指出,戴耀廷一方面說引入國家安全法是「罔顧基本法的規定」,但同時又指「23條立法必須與香港落實普選掛鈎」;梁振英要求戴耀廷解釋,《基本法》是在哪裡規定23條立法要與「落實普選掛鈎」。他續稱,正正是因為有戴耀廷和其他反對派在過去23年千方百計阻撓23條立法,才有今日引入國家安全法的考慮。


梁振英續稱,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經常說「23條的規定在香港現有法律裡面已經全部涵蓋」;他希望大家問問戴耀廷,如果陳文敏所言非虛,為什麼戴耀廷本人卻這樣抗拒23條立法。


除了戴耀廷外,梁振英亦特意提到「香港眾志」的常委羅冠聰;他引述《明報》日前的報道,指「外界盛傳羅冠聰有意參選,重奪被褫奪的議席」、「他稱,自己尊重《基本法》、不支持港獨」。


梁振英質疑,「佔中」期間,羅冠聰的主張是「公民提名 必不可少」,但《基本法》白紙黑字的規定是「提名委員會提名後普選產生」,反問在這個涉及普選的重大問題上,羅冠聰有尊重過《基本法》嗎?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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