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逃責任】陳淑莊偕40多人酒吧聚集「開會」可豁免? 政府:議員在議會以外就無豁免
【難逃責任】陳淑莊偕40多人酒吧聚集「開會」可豁免? 政府:議員在議會以外就無豁免

本港疫情仍然持續之際,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黨友林瑞華共40多人,上周四(2日)到深水埗一間酒吧聚會,涉嫌違反「限聚令」,惹起公眾關注,兩人事後辯稱酒吧當時沒有營業屬私人地方。陳淑莊事後更發聲明指當時以議員身分開公務會議,可獲豁免。不過,政府發言人昨晚(4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明,議員在議會以外就不屬此項獲豁免的群組聚集。這意味着陳等人當晚活動有違反「限聚令」之嫌。


政府發言人表示,據報有立法會議員聲稱有關酒吧在聚會期間落了一半鐵閘及沒有營業,而參與聚集人士在聚會期間有保持社交距離。發言人指出,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私人物業如容許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不時進入,例如食肆、酒吧及戲院等,該私人物業亦符合公眾地方的定義,規例中有關禁止群組聚集的規定亦適用。同時,立法會並非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不管是否屬於立法會的職能,亦不屬獲豁免的群組聚集。


政府強調,立法禁止群組聚集是為了降低傳播病毒的風險,聚會活動主辦者有可能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再次提醒市民應減少外出,避免聚餐或聚會,並盡量與他人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立法會議員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在抗疫關鍵時期應以身作則,盡量減低社區爆發風險,並強調市面有不少視像會議程式,疫情下國家元首都利用科技遠距離開會,不但符合衞生,而且亦可處理公務,質疑陳淑莊沒必要聚眾開會,未有盡力減低病毒傳播風險。有網民也認為,倘若證實陳等人當晚活動有違「限聚令」,政府應該執法,以起阻嚇作用。


原圖: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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