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曼琪指出,國家安全法係全國性法律,不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中央可考慮根據《基本法》第18條,制訂屬全國性法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將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並直接在香港實施。不需經香港立法會直接為香港立國家安全的法律,直接在香港適用,以打擊港獨,大家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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