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討論如何「佔中」,何不討論如何普選?
與其討論如何「佔中」,何不討論如何普選?

自年初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庭提出「佔領中環」行動,社會紛亂躁動,幾位「佔中」倡議人及行動支持者,花費不少時間討論和研究各種讓「和平佔中」成功落實的方法,苦心孤詣,務求讓「佔中」成為可以威脅到中央政府的「核彈」。另一邊廂,「幫港出聲」行動早前亦高調宣布成立,擺明車馬「反佔中」。
 
大半年下來,坊間只集中討論「佔中」,對真正核心議題「行政長官普選改政方案」的討論寥寥無幾。事實上,已提出具體方案的大不乏人,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就提出過自己心目中的折衷方案(雖然翌日就受壓撤回)、真普選聯和學民思潮,同樣早已提出普選方案供社會研究和討論,近日就連前商台主持黃永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亦按捺不住,提出另外兩個普選方案,但始終未為市民注意。
 
對於上述情況,筆者確實大惑不解,民主派人士不是常擔心不夠時間討論政改方案,因而催逼特區政府展開諮詢嗎?為了讓政府啟動諮詢,各團體都不吝創意,發動網上網下的輿論攻勢,部分則繼續街頭抗爭和遊行,並且要求特首梁振英下台。筆者認為,與其花時間、耗精力去爭拗「佔中」的是與非,何不切實討論如何「落實」普選?
 
其實,現時坊間已至少有七個可供大家討論的方案,個別政黨和政界中人亦曾提出一些對政改的想法,這些方案和構想,全都值得社會討論和深化,更隨時可能得出結論。這就是民間智慧可貴之處,因為「它」往往更貼近民意,可提出更切合各方要求的方案。
 
以下為現時社會上較明確和具體的政改方案,大家不妨各抒己見。筆者深信,「真理愈辯愈明」,只有不帶成見的討論,社會才可得益。
 
1.     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雖然他已自行撤回):接受「提名委員會」以集體提名方式,提名出五名獲最高提名票的人士成為候選人,確保有泛民候選人可「入閘」;
 
2.     公民黨湯家驊:提出「排序複選制」,此制必須有超過兩個候選人,選民按心目中的理想順序對候選人進行排序,首選排第一,次選排第二,如此類推。
 
在首輪點票時,會先依照選票上的「第一」選擇來計算得票,得票最少的候選人首先淘汰;至次輪點票,被淘汰候選人的得票,會依選民「第二」選擇再分配給其他候選人,直至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數選票為止;
 
3.     前商台節目主持黃永:「提名委員會」由430多名區議員組成,若取得100個提名或以上便可入閘參選;
 
4.     學民思潮:由全港350萬名選民組成提名委員會,提名門檻為10萬名選民,參選人可有政黨背景;
 
5.     真普選聯三方案:

(A)提名委員會:參照2012年選舉委員會之1,200人,再加上2015年選出的400多名民選區議員組成。在減去原有選舉委員會的超過100名「區議會」界別分組選出的名額後,提名委員會總人數大約為1,500人。
 
提名程序:任何候選人只需符合基本法44條中的基本資格,以及符合以下兩項要求中任何一項,提名委員會即應通過其為特首普選候選人:
(甲) 獲得提名委員會中任何十份一委員具名支持;
(乙) 獲得地區直選中已登記選民中的2%或以上具名支持(以現時選民人數推算,將約為70,000-80,000人。)
 
普選階段制度:採兩輪決選法。如候選人得票超過有效票數的一半,則當選特首。如沒有候選人得票超於一半,則得票最高之兩名候選人將進入第二輪決選,第二輪決選中多票者當選特首。
 
(B)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約400人,由全民普選產生。選舉辦法為將全港分開大約20區,以比例代表制平均每區選出約20名提名委員,選區劃界希望盡量跟現行的行政區界線,某些人口較多的行政區可以分為兩區。
 
提名程序:任何候選人只需符合基本法44條中的基本資格,以及獲得提名委員會中任何十份一委員具名支持,提名委員會即應通過其為特首普選候選人。
 
普選階段制度:採兩輪決選法。如候選人得票超過有效票數的一半,則當選特首。如沒有候選人得票超於一半,則得票最高之兩名候選人將進入第二輪決選,第二輪決選中多票者當選特首。
 
(C)提名委員會:由所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組成,共約500人。
 
提名程序:任何候選人只需符合基本法44條中的基本資格,以及符合以下兩項要求中任何一項,提名委員會即應通過其為特首普選候選人:
(甲) 獲得提名委員會中任何十份一委員具名支持;
(乙) 獲得地區直選中已登記選民中的2%具名支持(以現時選民人數推算,將約為70,000-80,000人。
 
普選階段制度:採兩輪決選法。如候選人得票超過有效票數的一半,則當選特首。如沒有候選人得票超於一半,則得票最高之兩名候選人將進入第二輪決選,第二輪決選中多票者當選特首。

圖:chin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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