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大學校園成「法外之地」?
【秉文觀新】大學校園成「法外之地」?

「港區國安法」明確針對包括煽動港獨在內的分裂國家行為,但法律實施半個月以來,似乎依然有人意圖以身試法。之前有報道提及港大校方上星期曾經派人清除校內連儂墻以外的部分港獨標語,不過日前,似乎又有死灰復燃跡象;無獨有偶,筆者看報道,在中大亦出現同類情況。坦白說,就算法律當前,也總會有人試圖挑戰,筆者不覺得稀奇,但令人詫異的是,為何校方沒有嚴肅跟進、處理?難道大學校園成為了法外之地?

 

據報道,港大學生會日前發起所謂「重建連儂牆」行動,有人再次張貼出大量黑暴文宣,其間還有學生會成員張貼出含有「光時」口號字眼的海報,還有人對宣獨相片採取「技術性模糊」處理,以圖渾水摸魚。而在中大,校園入口處一帶更是港獨標語重災區;至於由中大學生會管理的民主牆,原先貼在牆上的煽「獨」文宣雖多被清除,但仍留有「不起眼」的「港獨」紙張。對於上述問題,港大就回應稱「會不時檢視並採取適當行動」,中大則稱「有既定指引」,「如有不符合用途的橫額及標語,會考慮移除」,不過在筆者看來,這些表態,推搪成分居多。

 

「港區國安法」亦適用於大學

 

筆者在此必須嚴肅指出一點,任何在香港有效的法律,一樣適用於大學校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然也包括青年、學生,大學絕不是法外之地,更何況,是維護國家安全的「港區國安法」。如果有人想把校園變成播獨、煽獨之地,又或者有人縱容播獨煽獨行為,那麼對不起,不能接受!回到文章開頭的問題,筆者其實有個質疑,現在情況,是擺明有人想在校園內挑戰法律或者「鑽法律罅」,但鮮見校方認真處理,究竟是怕事、避事?還是根本有心「放軟手腳」?筆者有個建議,如果校方真的處理不了,就請考慮向執法部門求助吧!

 

事關刑責 不要心存僥倖

 

筆者想說,其實校方對校內的涉嫌違法或者「踩界」行為,採取認真態度嚴肅對待,不是害學生,而是為他們好,是身為教育工作者的應有之義;校園有學術自由、有言論自由,值得尊重,但不等於有違法或者對涉嫌違法不處理的自由。試想,如果今天不對學生曉之以理、明辨是非,那麼日後,就隨時可能有人變本加厲,那麼將來學生踏足社會呢?很多大錯,都是從「小事」開始鑄成的。在此,筆者也要奉勸學生們一句,表達意見是一回事,但若涉及刑責,尤其是「港區國安法」,不會有退讓、迴旋的餘地,所以,不要心存僥倖,更不要以身試法!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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