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執法 中央豈會無角色?
「港區國安法」執法 中央豈會無角色?

對於「港區國安法」立法,攬炒派將法例視如洪水猛獸,有啲個勢似想「走佬」,有啲話會「收聲」,有啲就要求「港區國安法」無追溯、唔好由內地執法云云。囍雨噚日睇新聞,見到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出席研討會時,講到明中央都應保留喺其特殊情況下對嚴重案件實行管轄權力,囍雨就喺度諗,「港區國安法」關乎國家安全同穩定,如果要立法後中央「完全無角色」,似乎有啲於理不通。

 

國家不能坐視不理

 

對於鄧中華嘅講話,囍雨認為有三點值得大家留意,第一就係維護國家安全香港有責,但中央都應當保留權力,尤其係喺香港特區發生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嘅犯罪案件時;第二就係中央同特區政府都需要設置相應嘅機構維護國安;第三則係中央同特區政府維護國安嘅機構要擁有必要嘅權力。簡單而言,就係中央喺執法唔會無角色,亦不可能無權力。

 

囍雨認為,鄧中華一番說話講得相當有道理,好簡單一個例子,如果一個國家嘅國安法由地區自己執行,一旦果個地區有人話要獨立,地方政府點處理?有啲可能關係到中央而地區未必處理到嘅嚴重問題,由中央政府去處理根本就係合情合理,所以如果「港區國安法」立法,香港嘅執法部門可以係調查、執法嘅主軸,但中央依理唔會立完法就「乜都唔管」。

 

國安執法既要資源 也要權力

 

承上文所言,既然中央會保留一定權力,咁中央當然亦應該設置相應嘅機構維護國家安全;至於執法問題或者權力問題,囍雨就認為不論係中央設立還是港府自己設立嘅機構,都應該有足夠權力、資源,因為香港問題複雜,又有外國勢力喺香港活動,如果執法部門無足夠資源去用人調查、拘捕同檢控,又或者俾一啲規範「綁手綁腳」,根本就好難喺香港維護好國家安全。

 

其實,從近日攬炒派政客嘅一言一行可見,「港區國安法」確實係阻嚇力,接住落嚟大家除咗等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外,就要睇下法例落實後執法人員點樣「打老虎」,不過大家唔駛擔心,因為法例所針對嘅,明顯只係分裂國家、顛覆政權、勾結外力或者搞本土恐怖主義嘅人,我哋呢啲平民百姓,根本唔會受到影響。 


圖片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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