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沒有一天不後悔…
【諸行無常】沒有一天不後悔…

「沒有一天不後悔…」這是一名22歲、任職救生員的年輕人,站在犯人欄上說出的心底話。每每聽到這樣的內心剖白,筆者都心痛、惋惜,因為反修例運動以來,這些例子實在已經太多太多。今次這位年輕人,因去年6月12日涉嫌在立法會門外衝擊警方防線及投擲雜物,當場被捕並控以暴動罪,他自己也當庭認罪,法官將於下週五判刑。經歷過候判的煎熬、面對未知的刑期,年輕人終於醒悟了,只可惜,恐怕一切都已經太遲,現在後悔,又有何用?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筆者看新聞,控方對於這名反修例事件中首個承認參與暴動的被捕者,呈遞了梁天琦案(判囚6年)及楊家倫案(判囚4年9個月)予法庭作為量刑參考。來到這一刻,筆者實在無法預知,辯方提出的理據,諸如「被告只是情緒高漲而犯案」、「並非預謀犯案」等等,對減輕刑期還有多大幫助,惟願被告如今是真心知錯、悔過……

 

若無縱暴政客煽動 不會有此下場

 

筆者留意到一點,就是辯方在庭上呈交多封求情信,原來,在家人、師長眼中,這個22歲的年輕人本性善良;僱主亦表示,待他出獄後仍會重新聘用,給他自新的機會,只是,被告未來背負著「暴動罪犯」這個案底的人生,又可以如何「重頭再來」?被告「沒有一天不後悔」,家人、師長又何嘗不是「沒有一天不心痛」。

 

筆者明白,這個世界沒有「如果」,但心痛、惋惜之餘,還是要憤怒地質問一句,如果沒有無良縱暴政客的煽動、縱容、美化,這些原本好端端的年輕人,又怎會落得如此下場!今天,被告終於懂得,案底並沒有令他的人生更精彩,也終於徹悟,任何時候暴力都不可接受、不能「解決問題」。面對一個個慘痛的案例,社會大眾是不是也該撫心自問,還要繼續「同情」暴力抗爭嗎?!還要繼續讓政客興風作浪嗎?!

 

拿人生當「炮灰」 值得嗎?

 

過去一段日子,如果大家有留意,會發現幾乎日日都有類似的案件在法庭審理、判刑,筆者相信,未來一段時間,也會不斷有涉嫌犯案的年輕人被送上被告欄,看看一個又一個「前車之鑒」,筆者最希望的,就是時下的學生、青年們能夠有所警醒、引以為戒。現在,大家都不知道隨著踏入六月,在政客的煽動下,黑暴運動會否周而復始、拉開新一輪的惡性循環,但年輕人,請三思!問自己一個最簡單的問題:政客煽動完就坐收政治利益、吃「人血饅頭」,自己就因為一時衝動而被送上法庭、悔恨一生,值得嗎?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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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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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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