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要人Stay Home 自己「蒲酒吧」?
陳淑莊要人Stay Home 自己「蒲酒吧」?

「點對得住醫護?叫你Stay home,叫我哋stay home,叫全香港人Stay home,你知唔知依家幾緊張?你睇意大利點樣?你睇西班牙點樣?……香港依家咁耐都冇事冇大爆發係萬幸,但依家社區好多源頭根本搵唔到,我哋呢度爆一個就好大件事㗎喇……點解你仲要咁逼切(開會)?你畀個理由我?你畀個理由全香港市民?」邊個咁義正詞嚴,講立法會開會如果爆發新冠肺炎感染好大件事?咪就係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囉!不過當佢講到要嚴防新冠肺炎嘅時候,原來佢自己竟然參加咗「酒吧聚會」,仲要深夜12時,40人一齊「聚」;囍雨真係想同陳淑莊講一句,你哋咁多人喺酒吧聚埋一齊,如果酒吧「爆一個」,會好大件事㗎!
 
陳淑莊去開會 還是「喜愛夜蒲」?
 
日前,有傳媒踢爆公民黨陳淑莊、黨友林瑞華等人一行40人深夜12時去酒吧「開會」,據報有人離開時仲「一身酒氣」,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事後陳淑莊辯稱佢去酒吧係「出席會議」,稱會議除咗喺私人地方進行外,仲話自己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處理申訴,係《規例》入面獲豁免嘅「群組聚集」,事實係咪咁呢?不如聽下政府發言人點講啦!
 
根據政府回應,如果食肆、酒吧當時情況為「公眾仍有可能進入酒吧範圍,即可能符合公眾地方的定義」,所以陳淑莊所謂「私人地方」,當然係假啦!至於佢話當時正在執行立法會議員「職務」,所以獲得豁免,政府亦表示「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不管是否屬於立法會職能,亦不屬此項獲豁免群組聚集」,即係話議員喺議外參與或組織群組聚會,一樣不獲豁免。簡單嚟講,就係陳淑莊極可能已經犯法!
 
請政府嚴正執法
 
陳淑莊身為立法會議員兼大律師,明知政府有新規例而「以身試法」,係咪罪加一等,應該留俾執法部門同法庭處理,但佢被踢爆後今日仲要死撐話規例「唔清晰」,要政府澄請以免市民恐懼,囍雨就覺得佢「擺明犯法」仲要砌詞狡辯,執法部門絕對唔可以輕輕放過佢,應該調查事件,有需要時作出拘捕、檢控!老實講,如果一句「立法會議員處理申訴」就唔駛守法,咁以後盲反派議員咪全部都可以無視相關法例?咁仲成世界嘅!
 
最近,有單新聞講英國蘇格蘭首席醫療官考爾德伍德因違反佢自己建議嘅保持社交距離措施,被警方公開警告後引咎辭職;如果引用相同標準,陳淑莊係咪要辭去立法會議員職務?仲有一點,陳淑莊上年因為「違法佔領」案被定罪,被判監八個月,緩刑兩年,佢依家又涉嫌犯法,如果被檢控、定罪,咁佢駛唔駛新罪、舊罪「兩罪並罰」,入獄找埋之前「違法佔領」條數呢?事情發展如何,真係要睇下執法部門點跟進喇!

原圖:網絡圖片、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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