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為撐黎智英 法治都可棄?
【諸行無常】為撐黎智英 法治都可棄?

美國在港「代理人」、《壹傳媒》老闆黎智英上週被警方拘捕及檢控之後,連日來不斷有境外勢力為其「發聲」,最新一例,是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的兩名來自不同黨派的政客,又跳出來關注事件,批評拘捕行動侵蝕香港自治、損害港人權自由、甚至打壓新聞自由等等。筆者在此必須指出一點,當美國政客不斷將事件上綱上線時,大家不妨先回歸一個最基本的概念,就是任何自治也好、自由也好,是否包括違法的自由呢?如果不包括,那麼警方依法拘捕涉嫌違法的黎智英,有什麼問題呢?

 

無論何種自由 可有違法的自由?

 

關於黎智英被捕被起訴,暫且拋開當事人的身份不說,筆者認為事件的本質其實並不複雜。根據案情,黎智英涉嫌干犯兩項刑事罪行,即「刑事恐嚇」及「未經批准的集結」;警方採取行動,是因為有證有據有合理懷疑,絕非「安插罪名」。境外政客之所以如此高調關注,當然是因為今次主角是黎智英,那麼問題來了,有言論自由,就可指罵記者、刑事恐嚇?集會權利包括參與非法集結?一個具有媒體背景的人士因為違法被捕(筆者認為黎智英根本只是反政府政客),就叫政府打壓新聞自由?如果這樣都說得通,豈不是以後人人都有大把違法理由?!筆者詫異,美國政客為撐黎智英,已經不止用歪理,更是到了罔顧法治的地步。

 

恐嚇記者 不正是妨礙新聞自由?

 

筆者想說,其實美國、英國乃至台灣的政客,當他們不斷為黎智英發聲時,不如好好反問一下自己,在任何文明、法治的社會,自由是否就等於可以為所欲為?這些政客所在之地,好歹也總以「人權、法治」自居,又是否接受司法機構對「身份特殊」之人區別對待?說回今次黎智英事件,如果警方就因為涉案者財雄勢大、有「政治影響力」就網開一面,恐怕才是真正的香港法治崩壞。另外,對於有美國政客將拘捕黎智英抹黑為打壓新聞自由,筆者認為必須商榷一下,首先,事件與新聞自由根本無關,香港法治,從沒有因傳媒人身份而免責之說。再者,黎智英涉嫌恐嚇的,據報正是一名新聞記者,又算不算妨礙新聞自由呢?美國政客對此又不出聲?

 

出於政治考慮,筆者相信未來一段時間,裡裡外外各路反華勢力必定還會就黎智英被捕事件大造文章,就如今次美國政客,「發聲」之餘,不忘表態「與港人同一陣線」,甚至呼籲美國行政機關動用《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施以制裁,最終會否幫到黎智英?筆者不知道,但正如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公署所指,美國粗暴干預特區法治和司法獨立,就肯定是真的!尤其美國政客口口聲聲提及的「自治」,到底是支持「一國兩制」下的高度自治,還是支持香港某些人以「自治」之名宣揚的本土主義?大家應該想一想,就會懂。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

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

https://www.speakout.hk/app

4
搞笑咩
12
嬲爆
2
唔係呀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