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暴徒不可卸責
【鐵筆錚錚】暴徒不可卸責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風波,已發展成活脫脫的大型暴亂甚至政變。根據以往的經驗,但凡社會出現大型違法、暴力市民,政客、媒體以至市民都會叫停暴力,令暴力人士卻步,但近期出現的暴動,盲反派政客沒有割席,而盲反派媒體更幾乎日日美化、合理化暴徒違法行為;今日筆者看《生果報》,看到其評論員李怡接著戴耀廷「發力」,又再把暴徒暴力「歸咎」於政府、警方,筆者有兩大「疑難」要問李怡,其一是沒有暴徒的暴力,警方需要用上武力執法嗎?其次則是,如果對政府、警方不滿就可以訴諸暴力,李怡是否同意暴徒可「謀殺」警察呢?

 

政府「誘發」暴力?

 

李怡的文章,一如戴耀廷以至其他盲反派政客的「思路」,就是不問暴徒對錯,只管攻訐政府、警察,例如他在其文章就提到,「眾所周知現在警權極大,警察可以沒有底線地做任何違法的事」、「多數人都明白:是政府的合法而無邊際的暴力,誘發出抗爭者的暴力,使後者變得較能被市民接受了」、「為爭取香港人應有的明天,我們只能做我們該做的事」等,又引述戴耀廷指「私了」可以是合理的。一言蔽之,就是千錯萬錯,都不是暴徒的錯。

 

對於李怡的「偉論」,筆者首先要問一句,如果不是暴徒四處打、砸、搶、燒,警方需要用較強硬的手段執法嗎?如果不滿政府可以把一切暴行「合理化」,那麼日前在觀塘有青年涉嫌以𠝹刀「殺警」,又是否可接受?暴徒暴力,進入「孤狼」式的恐襲模式,李怡作為讀書人,是支持暴徒「謀殺」警察,還是與暴徒割席,還是當看不見?

 

又為「私了」開脫

 

至於李怡引用戴耀廷提到「私了」的部分,大家又要質疑一下,如果「私了」是合理的,出於自衛的「私了」在他們而言是「可以接受」;但近月街頭上不少持不同意見的市民被暴徒圍毆,有些被打至頭破血流,有些甚至不支倒地,在李怡而言,這種「私了」,他是否接受?是否持不同意見的市民,他們就要被「私了」、「圍毆」?如果答案為「是」,《生果報》、暴徒追求的民主,根本就是「誰大誰惡最正確」的暴民式假民主!

 

《生果報》近月無論是評論抑或報道,都處處為暴徒塗脂抹粉,一時稱暴徒為「衝衝子」,一時稱汽油彈狂徒是「火魔法師」,甚至襲警人士也被他們稱為「武俠」;到底還要犧牲多少年輕人,《生果報》才善罷甘休呢?誠如辭去大律師公會職務的蔡維邦資深大律師所言,即使政府在今次事件處理不當,他人的錯誤仍不能合理化自己的罪行;暴徒有暴徒的罪行,《生果報》亦一樣有其「罪孽」!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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