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美國政客要「制裁警暴」?
【諸行無常】美國政客要「制裁警暴」?

香港修例風波以來,美國政客干預香港事務的黑手就從未停止過興風作浪,近期炒作的「大動作」莫過於要在國會通過所謂《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以落實對香港的「制裁機制」。據報有份提案的國會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日前更直接把矛頭指向香港警隊,聲稱警察也是「制裁目標」,又形容「警暴形同癌症」。筆者認為,史密斯這番說辭可謂極之無理、野蠻,其用意就在於企圖引導輿論以達致廢掉警隊「武功」的目的。但請大家先搞清楚一個大問題,就是警方為什麼要以武力平亂呢?


目前仍是和平示威?


據報史密斯日前非常不客氣地指摘「中國如同勞改營國家」,稱美方「極擔心香港也會落得如此下場」,所以必須為香港「支持民主運動的人士提供協助」;另一方面,他又再三批評香港警方使用「過度武力」,揚言「只要有證據顯示警察濫用武力、打人就可被制裁」,又稱會建立「資料庫及名單」、「蒐集證據」云云。看過史密斯的此番言論,大家可有看出問題所在?沒錯,就是沒有一句講到不斷升級的暴徒暴力,因為史密斯認為「目前香港的抗爭仍是和平示威」。筆者必須反問一句:真的嗎?


暴行在美國發生會如何?


事實上市民大眾都清楚一點,就是無論「隨機選取」哪一場示威衝突作為例子,都足以印證這場黑暴運動與日俱增的暴力,由最初破壞公物、「死物」,到後來以致命武器襲警,再到之後當街縱火、掟汽油彈、焚燒地鐵出入口,在在都是「隨時可殺人」的暴行,筆者要先請問史密斯議員,如果上述情景發生在美國,警方又會如何處理呢?及至近日,暴徒暴力更惡化到企圖搶槍、向警車掟燃燒彈、針對「非我族類」周街濫用私刑。筆者又要問,如果有人在美國搶警槍,後果又會怎樣?平心而論,若不是香港還有警隊這條最後防線,恐怕社會運作早就陷於癱瘓、停頓甚至已經「搞出人命」。


所以筆者實在費解,這位國會議員究竟有何理據將上述種種暴行稱之為「和平示威」,究竟是眼盲沒有看到、還是心盲假裝看不到?抑或真的被一眾盲反派政客諸如黃之鋒、何韻詩、羅冠聰之流的偏頗言論所誤導呢?筆者實在無從求證,但至少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美國政客趁着搞亂香港劍指中國,因為史密斯已經把話挑明,直稱「美方的報復是衝着中國而來(so our reprisal is coming to China itself)的」。說到這裡,大家又不妨「細味」一下,史密斯所謂「支持民主運動的人士」所指何人?這些美國政客又要提供什麼「協助」、達致什麼目的呢?


原圖: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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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嬲爆
4
超無奈
6
唔係呀哇

評論

  • Chan Ah Cheow
    Chan Ah Cheow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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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在全世界制造和培养恐怖组织。所谓的反恐只是针对美国境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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