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黃之鋒又醜出國際?
【鐵筆錚錚】黃之鋒又醜出國際?

通常盲反派到外國「唱衰」香港,都會向外國政要、傳媒發表不盡不實的言論,就如近日「香港眾志」黃之鋒到德國一樣,他在德國一場記者會上提到「促請德國社會支持香港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實踐民主選舉」等等;但事實上,《中英聯合聲明》有關特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規定是「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即透過選舉或又協商產生「均可」,與黃之鋒說法大有出入,是黃之鋒沒有看過《聯合聲明》,還是他刻意誤導國際社會呢?


黃之鋒又在胡說


潮流興Fact Check(查證事實),筆者先在這裡告訴大家,《中英聯合聲明》有關條文,根本並非如黃之鋒所說,有關條文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換句話說,特區行政長官可由選舉產生,亦可由協商產生,但就不一定要如黃之鋒所講的「民主選舉」產生。

 

倘若筆者沒有理解錯,黃之鋒以至其他盲反派政客所指的「民主選舉」,尤其是特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是要沒有門檻的「公民提名」所提名,即他們口中的「真普選」;但筆者又必須指出,除了《中英聯合聲明》沒有相關規定,本港的《基本法》,也沒有這樣的要求,因為根據《基本法》第45條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很明顯,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與盲反派所指的「公民提名」或者「全民提名」,概念亦是相去甚遠。


誤導國際的政客


黃之鋒之所以在德國發表與事實不符的言論,其一可能是他根本沒有好好了解《中英聯合聲明》中的相關規定;其二可能,則是他是明知《中英聯合聲明》甚至《基本法》都不是這樣表述,但他為了吸引國際媒體的注意以及外國政要的支持,就發表了有誤導成分的陳述。除了國際社會要認清事實,不要隨便被黃之鋒之流所誤導,各位香港市民亦要睜大雙眼,看清盲反派政客為了反政府,是不惜胡言亂語、倒非成是的。 


原圖:大公報

33
嬲爆
6
唔係呀哇
7
驚訝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