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撕破面具 直接鼓勵暴力?
戴耀廷撕破面具 直接鼓勵暴力?

一直以嚟,社會都認定違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係「違法達義」嘅始作俑者,甚至有唔少人將今日香港嘅亂局都歸咎於戴耀廷呢個真兇,而戴耀廷對於外界嘅批評,反應就模稜兩可,一時稱自己唔係講「違法達義」,一時就話唔介意人哋咁講佢。今日,廣男睇到戴耀廷有篇題為〈從公民抗命到違法達義〉,內文意指容許「抗爭者使用了某程度的暴力」;言下之意,係咪代表戴耀廷連「假面具」都懶得戴,直接宣布自己係「縱暴派」一分子呢?好明顯,戴耀廷唔單止唔願意同暴力割席,甚至乎佢已經係完全擁抱暴力,猶如暴徒嘅其中一分子。


文人「偽術」 理論多多


戴耀廷呢篇文章,首先以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對「公民抗命」嘅見解入手,然後經過一輪「解釋」之後,就得出「當公民感到制度的不公義變得越來越嚴重,他們對用來改變這不公義制度的方法,會有更高的容忍度,即使抗爭者使用了某程度的暴力」;佢呢個說法,大概就係想講如果啲人覺得制度「不公義」,大家對抗爭者嘅暴力,就會有更高嘅容忍度,容許人使用暴力嘅味道十分重。


對於戴耀廷呢種說法,廣男就覺得根本係歪理,如果抗爭者「感到」制度不公義就可以用暴力的話,咁一班抗爭者係咪可以為所欲為?而戴耀廷作為法律學者,佢好清楚無論係2014年前、2014年以至今日,香港都仲係行緊同一套制度,反政府人士幾年前唔應該使用暴力,今日就可以因為「感到」制度不公義而使用暴力?如果你問廣男,戴耀廷「理論多多」,但佢一番言論只有一個本質,就係為暴徒暴力「開綠燈」!


又暴力 又不傷害他人?


唔知係咪因為戴耀廷都覺得自己一番言論同自己之前所提倡嘅「和理非」抗爭有衝突,所以喺文章其中一段補充「這也不是說抗爭可沒任何底線,抗爭仍是有原則的,只是抗爭者須符合的道德要求會較低。抗爭行動主要仍是為實踐公義,行動不能傷害其他人的身體及威脅他們的生命」;見到呢啲似是而非嘅說話,大家亦只要問下戴耀廷,暴徒衝擊、掟磚、襲警、直接向警員掟汽油彈以至毆打平民等行為,好明顯已經係「傷害他人」,而且係喺無生命安全受威脅嘅情況下「主動」打人,戴耀廷如果秉持佢覺得抗爭「唔可以傷害他人」嘅底線,一句到尾,佢願唔願意譴責暴徒暴力,同暴力割席先?!


仲有一點,就係佢喺文章聲稱「公民抗命是在接近公義的社會的抗爭原則,那麼違法達義就是在專制社會的抗爭原則」,廣男就覺得,只有接近瘋狂嘅人,先會喺呢啲極端暴力嘅情況下「贊成」暴徒所為;戴耀廷冇為自己種下嘅禍根而感到愧疚,而且仲要為暴力行為「背書」,言行令人極之不齒!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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