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暴徒傷人 猶如自衛?
【諸行無常】暴徒傷人 猶如自衛?

《生果報》作為一份被「標誌」為《暴徒報》的報章,他們扭曲是非、全面偏袒暴徒的編採方針,在近月大家都看得十分清楚;今日筆者「拜讀」其評論員李怡的評論文章,又再發現「令人更驚奇」的理論,李怡稱如果承認修例是錯,那麼反對修例的人就是「正義之士」,即使用上暴力都等同「自衛傷人」,不應該被起訴云云。筆者「好奇」,如果李怡這「理論」能成立,即一群暴徒為了反修例,就做甚麼都理所當然?那麼香港還有法治、秩序可言?


暴徒自衛 免被起訴?


為免產生任何誤會,筆者首先在此原文照錄李怡今日文章部分內容,內容如下:


「如果承認送中條例是錯,是暴政惡法,那麼反對它的人就是正義之士,即使在反暴政中使用了暴力,也等同反強暴中自衞傷人一樣,絕非暴徒,反抗也非暴動。對被捕人士理應釋放,或免予起訴。」


對於李怡的言論,首先《逃犯條例》修訂是否「錯」,已經值得商榷,處理台灣殺人案、堵塞法律漏洞的修例工作,到底是政府修例有錯?還是修例被盲反派政客及個別傳媒抹黑、扭曲呢?這個相信大家可以憑常理判斷。其次,就是某些人認為修例是「錯」,這是否代表他們可以為所欲為,包括衝擊、傷人、襲警、向警察掟汽油彈呢?如果李怡這套「邏輯」能夠成立,那麼暴徒如果用汽油彈「燒死」警員,就是「自衛殺人」嗎?以後香港就不需要法治、秩序了!


盲反派、《生果報》以至李怡等歪理連篇,其實都是想包庇暴徒暴行,合理化所有違法行為;但大家要明白,他們之所以如此,不只是要「維護」暴徒,而是他們要繼續利用年輕人去做「炮灰」,以完成他們的「大業」。盲反派的大業,有些要求「光復香港」,有些要求「自治」,有些要求個人政治利益,只想奪取區議會或立法會議席。再「貪心」一點的,例如《生果報》老闆黎智英,更想針對中國,如果沒有一群「衝衝子」繼續衝,他們又如何繼續大計呢?


暴徒從無侵犯無辜人士?


另一值得留意的地方,是李怡在其文章中聲稱「外國旅客斂足香港不是害怕香港有示威遊行和衝擊,因為示威者從來沒有侵犯過無辜的行人、店舖」,李怡是真不知道,還是故意「扮」不知道?在很早期的上水遊行,已經有店舖被刑事毁壞,之後一連串衝突,途人包括老人家、女商人等都被暴徒襲擊,暴徒甚至連路過衝突地區的司機都「照打」、貨車亦被嚴重毀壞;最近數日,亦有港鐵職員被暴徒襲擊,部分港鐵站被暴徒大肆破壞,又有示威者日日去港鐵站搗亂,這些事件均被傳媒廣泛報道,難道這些是「自衛破壞」嗎?李怡說到暴徒「從不傷及無辜」一般,這是李怡認為暴徒「大晒」,其他非我族類都不是「無辜」,所以暴徒打其他人就不是「傷及無辜」嗎?為了包庇暴徒,《生果報》、李怡,不知將來還有甚麼歪理呢?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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