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示威 斷終生 值得嗎?
為示威 斷終生 值得嗎?

之前有傳媒報道,有幾十個有份參與7.1衝擊立法會嘅示威者,分批逃到台灣尋求庇護,而台灣的總統蔡英文,就表示「這些來自香港的朋友」,會基於人道作適當處理,但有消息指出,要俾一批「未被拘捕」嘅香港示威者延長居留有技術困難;即係話,班示威者係咪可以長期留喺台灣,都係一大疑問。囍雨就覺得,為咗表達政治訴求,用上明知係違法手段,仲要搞到「潛逃」,一生前途,就此「玩完」,真係值得咩?


台灣會俾示威者長期居留?


對於呢班示威者係咪可以長期逗留喺台灣,其實係一大疑問,首先有不願透露姓名嘅律師指出,呢批人要申請延期居留台灣,技術上有困難,因為班人喺香港根本未被警方拘捕,而且佢哋行動時帶晒口罩,無法向台灣證明自己衝擊過立法會。囍雨覺得情況就好似林榮基咁,相信佢都只係每三個月申請延期居留,係咪每次都可以申請到可以繼續留喺台灣,其實好難肯定。更況何,台灣並無先例為港人提供庇護,所謂《難民法》亦未立法,邊個肯定一班示威者可以長留台灣?


依家嘅客觀情況就係,就算班示威者可以繼續逼留喺台灣而唔駛返香港,意味佢哋呢一世都可能返唔到香港,一世都係逃犯;如果佢哋返香港呢,就要面臨被起訴暴動罪以至煽惑暴動等罪,隨時要坐幾年甚至十年監,之前參與旺角暴動嘅梁天琦被判六年監,盧建民就被判咗七年監,被認為係案中主犯嘅黃台仰,就已經潛逃到德國,如果一番嚟相信會即刻被捕、被扣押。呢班逃到台灣嘅7.1衝擊人士,係咪想好似梁天琦或者黃台仰咁?


凡事有後果 不應太天真


事實上,我哋每做一件事,都有後果,尤其係做咗違法嘅事,一旦被捕、被告,就可能要付上刑責,並唔係話帶咗口罩就無事。大家諗下,林子健老作俾內地人員擄走單嘢,佢行動果時唔係一樣戴咗口罩甚至戴埋帽?最後控方都係憑住身體特徵,令法庭信納閉路電視見到「來去自如」嘅人就係林子健,斷定佢話俾人擄走根本係「老作」,將佢入罪。所以當一班年輕示威者以為帶個口罩就無事,囍雨覺得實在太天真喇!


已經走到台灣或者打算去台灣嘅示威者,喺佢哋面前,幾乎就得番一係「潛逃一世」,一係喺香港「等俾人拉」、接受審訊嘅命運;至於準備繼續抗爭,甚至勇武抗爭嘅示威者,係咪想步佢哋後塵?潛逃唔係一係好玩嘅事,就算曾經揚言「寧為玉碎」嘅黃台仰,據報都曾經因為無得番香港而痛哭,而因為旺暴被判七年監嘅盧建民,就算父親患重病都唔可以探望;呢啲違法後果,唔止係驚與唔驚,而係違法後,面對一種有家歸唔得、被困鐵籠中嘅嚴厲懲罰。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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