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盲反派議會暴力
譴責盲反派議會暴力

喺上個星期六嘅立法會《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會議中,一班盲反派議員完全漠視《議會規則》,肆無忌憚拉扯、撞人、飛撲、暴力搶咪、甚至疑似襲擊,成個議會好似變咗「暴力戰場」咁。囍雨覺得,盲反派呢種「爛仔」式嘅議會暴力行為,已經唔單止係要癱瘓議會、阻礙審議《逃犯條例》咁簡單,而根本係用緊極度粗暴、甚至違法嘅暴力行為去擾亂議會秩序,除咗社會各界一定要譴責呢啲暴力行為之外,立法會或者執法部門更加要嚴正追查有無人違法。

 

會議當日,毛孟靜、陳志全等人一開始已經喺電梯外企圖阻止合法主持會議嘅經民聯議員石禮謙進入會議室;其後,范國威、朱凱廸、陳志全更企上枱面,阻撓石禮謙主持會議。連番衝突,令到成個議事廳簡直恍如戰場,工聯會議員麥美娟喺混亂中倒地、被壓傷右手;民建聯議員葛珮帆喺陳志全等人嘅多次推撞下,頭頸受傷;民建聯議員陳恒鑌為咗保護石禮謙,畀飛撲墮地嘅范國威壓傷。囍雨想提出嘅係,呢一連串嘅推撞、衝突裡面,究竟有無人涉嫌暴力襲擊呢?又或者,係咪有人涉嫌違反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呢?立法會以至執法部門實在有必要認真研究,依例執法!

 

「疑似」襲擊其他議員


事實上,喺《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裡面,有兩條相關條文都清楚列明,如果有任何人涉嫌「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又或者「襲擊、妨礙或騷擾任何前往或離開會議廳範圍,或在會議廳範圍內的任何議員」,已經屬於犯罪行為。囍雨唔係法律界人士,無意妄下判斷,不過,相信大家都清楚睇到,呢班盲反派議員拉扯、推撞、搶咪,的確係引起擾亂,令到會議無辦法進行;亦都有人明顯係意圖阻止會議主持人舉行會議,更加有人「疑似」襲擊其他議員。對於呢啲「疑似違法」行為,囍雨覺得如果唔嚴正執法,恐怕立法會難以回復正常運作。更重要嘅係,任何人違反咗法律,都應該要負上法律責任!

 

既然「合法」 何須滋擾他人?


講開又講,囍雨最諗唔明嘅地方係,涂謹申又好,一班盲反派又好,唔係成日都話自己先係合法嘅主持人、合法嘅委員會咩?既然對自己嘅「合法」地位咁有信心,只要依照正常程序召開會議就得啦,何需要去理會佢哋聲稱係「唔合法」嘅會議呢?班盲反派依家只准自己集會,但又唔畀其他人開會?究竟佢哋想點呢?定係最終目的只想不顧一切搗亂破壞呢?講到底,呢班盲反派其實心知肚明自己係咩一回事啦,邊個真邊個假,心照不宣吧!


原圖:文匯報

6
嬲爆
4
唔係呀哇
2
超無奈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