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告洋狀 賣香港?
李柱銘告洋狀 賣香港?

立法會就《逃犯條例》修例一事鬧到沸沸騰騰,當好多人都批評盲反派喺議會搞亂檔嘅時候,身處議會之外嘅盲反派元老、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亦發功,日前率團到加拿大及美國展開「游說」工作,促請國際社會叫停修例,李柱銘仲話修例令香港人嘅人身同言論自由「岌岌可危」。囍雨覺得好奇怪,點解香港特區修例,李鉒銘要到美、加「告洋狀」呢?而且修例係針對人喺其他地方犯下嚴重罪行再潛逃回港,又關香港人嘅人身同言論自由咩事?

 

李柱銘「出山」?

 

對於李柱銘組團去美、加「告洋狀」,有傳媒形容為「前議員『出山』幫忙」,囍雨實在唔明白,港府修訂《逃犯條例》,點解李柱銘要去其他國家「投訴」呢?即係喺「一國兩制」底下,中央關注香港事務就要畀盲反派批評,但盲反派經常要求外國勢力干預香港就得?盲反派呢種「媚外」思維,囍雨睇唔透!

 

可能對盲反派嚟講,有數以十萬計嘅美、加人喺香港居住或者工作,所以修例對佢哋都有影響,但囍雨必須要指出一點,就係《逃犯條例》修訂所「影響」嘅,唔係一般香港人或者喺香港居住嘅人,而係喺內地、台灣以至其他地方犯下嚴重罪行跟住潛逃到香港嘅人,李柱銘等人到底要去美、加痛陳咩利害呢?係咪想講如果修例之後,香港就唔可以成為逃犯嘅「避難天堂」,所以美、加要插手?

 

修例與言論自由無關

 

更重要嘅係,李柱銘話修例對香港人嘅人身,以至言論自由「岌岌可危」,完全係荒謬!《逃犯條例》修訂,針對嘅係嚴重罪行,單純有人行使言論自由、「發表言論」甚或批評港府、中央,喺香港唔都唔構成犯罪,喺「雙重犯罪保障」嘅原則下,法庭根本唔可能移交涉事人到內地。李柱銘話修例危及言論自由,佢有冇理據?如果冇,就係老屈!

 

講開又講,今日有單新聞係講美國總統特朗普計劃向2,000億美元嘅中國貨品加徵25%關稅,仲話而家仲有超過3,200億美元嘅中國貨品未被徵稅,言下之意,就係想中國喺貿易談判入面作出更多讓步;喺貿易戰陰霾下,香港隨時會成為美國攻擊中國嘅「棋子」,偏偏喺呢個時候,香港就有李柱銘呢啲政客衝出嚟「送子彈」畀美國用,大家話李柱銘,係幫香港定害香港?定還是,佢根本係賣港?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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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Andy Ho
    Andy Ho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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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佔中事件你處冥幾時才會落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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