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反對派搗亂鬧事 修訂議事規則刻不容緩
【鐵筆錚錚】反對派搗亂鬧事 修訂議事規則刻不容緩

作為代議士,難得有機會好好公開質詢行政長官,反對派議員卻毫不珍惜,硬要吵吵鬧鬧阻礙會議進行,甚至多番衝出座位破壞會議秩序,最終令到今日的立法會會議被迫暫停,立法會失去藉直接質詢去監督特區政府的機會,試問反對派該當何罪?有建制派議員事後立刻去信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要求從速修訂《議事規則》,針對行為不檢議員訂立懲罰機制。筆者大力支持有關建議,不單要做,而且要盡快做、立刻做,不可讓香港的議會變成反對派的「作秀場」!


修訂《議事規則》有實效


繼上屆政府果斷DQ違規違法議員後,立法會在上一立法年度亦成功修訂《議事規則》,令立法會內的「拉布」情況已經大為改善;以往作為反對派對香港的最大殺傷力武器,「拉布」已不知拖垮了多少利民的法案和法例修訂。自從修訂《議事規則》後,單以剛過去的立法年度而言,通過的法案較對上一年足足多了一倍,達到二十七項法案,而財委會會審議撥款進度也大有改善,整體運作暢順得多。這一切,都不得不歸功於建制派議員同心合力修訂《議事規則》。


然而,阻了「拉布」,卻始終阻不了反對派議員阻礙會議的鬼祟行為,其中衝擊主席台、高聲叫囂妨礙會議進行等手法已是「家常便飯」,以今日的行政長官答問會為例,會議一開始,反對派議員毛孟靜、陳志全和朱凱迪等即持續站立、高聲叫囂,三人其後雖被趕離場,但反對派議員繼續發出噪音,阻礙會議進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最終不得不決定暫停會議,終止答問。


議員「為破壞而破壞」 必須重罰


政界常說,立法會《議事規則》「限制君子,防不了小人」;筆者認為,除上述兩句外,還可以加「阻不了無賴」這一句。明知持續叫囂會令到立法會失去質詢行政長官的機會、明知不斷抗議會令代議士失去提問民生問題的機會,也明知破壞議會秩序亦不可能滿足他們的政治訴求,反對派還是要「為破壞而破壞」,香港人除了眼巴巴看著香港的議會禮崩樂壞、公帑被不斷浪費,小市民還可以做甚麼?


不少國家或地區的議會,同樣不會容許議員在議會內藉叫囂或叫口號去阻礙會議進行,香港亦好應該採用同一標準;對於不懂自律的反對派政客,修訂立法會《議事規則》絕對可起立竿見影的效果。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早前已就是否再修改《議事規則》,向行為極不檢點而被立法會主席驅趕離場的議員「罰款」或「停賽」一事諮詢全體議員,筆者認為,議事規則委員會實在不應再拖,必須從速落實各項罰則,嚴厲懲罰屢勸不改、多次犯規的政客,只有令這些無賴政客感到搗亂的代價,香港議會才可以真正重回正軌,香港市民的公帑才不會被不明不白「倒入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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