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家臻「收錢」打官司 想逃避罪責?
邵家臻「收錢」打官司 想逃避罪責?

2014年本港爆發歷時79日的「違法佔領」,到目前為止僅有九人被檢控,當中包括發起人戴耀廷等人;有傳媒揭發,作為「佔中十死士」之一嘅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已經「悄悄地」收咗「守護公義基金」(下稱「基金」)唔少錢,佢本人回應係用啲錢嚟「打官司」。廣男覺得件事相當有可疑,乜邵家臻唔係話過要「勇於承擔法律後果」嘅咩?而家收咁多錢想用打官司,係咪準備「走數」,想打官司打甩晒啲控罪先?


公民抗命 既畏且懼


老實講,盲反派班人借「普選」之名搞違法行動,嚴重影響其他市民生活、生計,本身已經令人難以接受架喇;而家「佔領九疑犯」中有幾個已經講明將會「走數」唔認罪,行為可謂極度無恥。「九疑犯」之一嘅邵家臻,當日係威係勢自稱「佔中死士」,佢自己亦都講過「抗命者應勇於承擔法律後果,以示對法治的尊重」,但家陣佢收晒「基金」錢準備打官司,咁到底係想點呢?係唔係應該同公眾,包括畀你班人呃出嚟犯法佔領嘅人交代一下呢?


另一個問題,就係呢個所謂「守護公義」嘅基金開初成立嘅時候講到明係幫班被DQ嘅前立法會議員打官司,但家陣啲錢竟然畀咗「冇被DQ」嘅邵家臻去用,到底佢有冇問過當日捐錢畀佢哋嘅市民同唔同意咁做架?就算話個「基金」自決有權決定用途都好,但整個決策過程係點呢?夠唔夠透明呢?有冇盡力諮詢唔同持份者意見呢?肯定冇囉,黑箱作業! 


給錢違法者是守護公義?


一個聲稱要「守護公義」嘅基金,竟然畀錢一班擺明犯咗法、破壞公義嘅人打官司,單係聽落已經覺得好可笑。仲有喎,而家動用筆基金嘅人,竟然係一班「走數」、反口憂舌、厚顏無恥、欺騙市民、煽惑年輕人上街,自己就拎錢打官司嘅卑鄙政客,試問「公義」呢兩個字喺呢班人身上又如何彰顯呢?作為香港市民,希望大家都見親呢筆人都一定要「好聲好氣」咁繼續追問佢哋:點解當初講到「公民抗命」理念咁崇高又話要承擔罪責,而家竟然當住700萬市民面「走數」,呃晒全港市民呢?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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