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外國記者會為何獲得優待?
【諸行無常】外國記者會為何獲得優待?

「香港民族黨」因為宣揚「港獨」而被政府考慮取締,本來「港獨」為法理所不容已是不爭事實,但外國記者會(下稱FCC)偏偏要邀請「民族黨」主腦陳浩天到其會址作演講;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質疑FCC今日可以邀請陳浩天演講,明天可以請其他人講「台獨」、「疆獨」甚至「藏獨」,又指外國記者會不用公開競投就租用到現址。筆者認為,一個組織用當地政府的地方散播「反政府」的分裂思想除了離經叛道之外,FCC若要理所當然地使用現址,就應該先把地方交出來,再透過公開競投租用會址,這才是名正言順。

不只是租金問題

FCC有關人士堅稱自己是以市值租金租用現有會址,但有傳媒分析指出,以現址約一萬八千呎面積計算,該會址平均呎租為32元,較現時中環乙級寫字樓40至50元的呎租便宜,FCC是否真的以「市價」承租會址,本身已經是一個值得商榷的問題。

更重要的,就是FCC現有會址作為政府地方,據報FCC是未經公開招標下取得會址租用權,可見FCC得到政府支持。FCC委員會前成員Francis Moriarty強調,FCC須負責維修及翻新古迹(即現有會址),撥出費用數以百萬元計;那麼筆者就有個疑問,既然現有會址屬於古蹟,FCC為非牟利組織,那麼一個組織不經政府招標,而且在會址上舉辦極可能鼓吹違法、違憲的政治活動,真的沒有問題嗎?

陳浩天並非一般嘉賓

其實過去幾年,FCC也邀請過不同嘉賓作演講,雖然違法佔領發起人戴耀廷等「破壞份子」都曾在FCC演講,但FCC在過去並未有受到太大批評;今次FCC邀請陳浩天邀請陳浩天之所以會釀成軒然大波,原因是因為陳浩天的言行不但可能違反香港法律諸如《社團條例》,陳浩天的「港獨」、「分裂國家」行為甚或違反了《基本法》以至國家憲法。FCC邀請陳浩天利用其會址散播「港獨」思想,這不是鼓勵違法份子在政府物業搞「革命」嗎?這已經不是梁振英一個人要發聲,而是全港市民都要向FCC問個清楚明白!

誠如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所言,如果易地而處,假若有外國人在美國安排一場取消美國聯邦制、分裂美國國家,或一些推廣叛國行為之演講,真不知道美國人會有甚麼感受。當FCC以至其他盲目支持者以「言論自由」作為邀請陳浩天的擋箭牌時,再想一想外國是如何對待叛亂份子,大概就會得出香港對於叛國份子的種種惡行,已是非常包容;只是有些人觸及特區、國家的底線,我們實在不能再任由其胡作非為,破壞家園!

原圖:gov.hk、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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