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彭韻僖:《港區國安法》體現了中央對香港法律制度的信心及尊重
【維護國家安全】彭韻僖:《港區國安法》體現了中央對香港法律制度的信心及尊重

《港區國安法》昨晚(30 日)11時刊憲生效,律師會會長彭韻僖今日(1日)發表聲明,指很高興中央聽取了律師會的聲音,包括根據普通法原則,法例不具追溯力;有關法院聆訊程序中原則上罪行獲公開審訊,並以陪審團形式進行。


聲明指,《港區國安法》涉及香港及全國人民的共同利益及安全,法例總則清楚列明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及維護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市民在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下享有的權利及自由。


彭韻僖又表示,《港區國安法》絕大部分工作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執行及檢控,由香港法院審判有關案件,這體現了中央對香港法律制度的信心及尊重。有關國安法的詳情,她認為各界人士必須消化及理解有關內容。


她又提及,律師會正就有關憲法問題組織一個網上論壇,聽取成員意見,旨在探討國家安全法


圖片來源:RTHK、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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