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全面睇】奧姆真理教發動東京地鐵沙林毒氣襲擊 教主麻原彰晃犯內亂罪被判處死刑
【國安法全面睇】奧姆真理教發動東京地鐵沙林毒氣襲擊 教主麻原彰晃犯內亂罪被判處死刑

1995年3月20日,日本奧姆真理教策劃在東京地鐵發動沙林毒氣襲擊事件,造成14人死亡、逾6000人受傷,震驚日本社會。教主麻原彰晃因違反一系列「內亂罪」,與12名成員於2004年被判處死刑,直到2018年才全數處決。


日本保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主要以《刑法》中的「外患罪」及「內亂罪」為核心,禁止勾結外國勢力叛國或顛覆國家秩序,兩類控罪均最高可判處死刑,反映日本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零容忍。


《刑法》中明確規定一系列與外國勢力相關的條例,統稱「外患罪」,當中包括「外患誘致罪」、「外患援助罪」、「 外患預備罪」及「外患陰謀罪」等,其中「誘致」及「援助」兩種行為,最高可判處死刑,顯示日本不會容忍任何叛國及賣國者存在。


《刑法》中同時列出多項「內亂罪」,主要針對顛覆國家秩序、破壞國家統治機構、試圖發動政變的行為,包括「內亂預備罪」、「內亂陰謀罪」及「內亂幫助罪」,最高刑罰同樣是死刑。殺人、縱火等行為,亦屬「內亂罪」的範圍。「內亂罪」與「外患罪」一樣,都可判處死刑,特別是犯罪首腦,就算不是死刑都會是無期徒刑。


對於擾亂社區安全的行為,《刑法》中則有「騷擾罪」可應對,最高可判入獄10年;此外,若有人違法集會,政府亦會以違反「道路交通法」處理,可處以刑事罰則。 


圖片來源:新華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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