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除疑慮】李家超:保障條文不寫進逃犯修例草案 不代表無效
【釋除疑慮】李家超:保障條文不寫進逃犯修例草案 不代表無效

立法會保安事委員會今日再召開特別會議 ,討論修訂逃犯條例。會上多名非建制議員質疑,公開審訊等六項額外保障並無寫入草案,質疑無法律效力。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不在逃犯條例條文中加入當事人被引渡後是否獲公開審訊等的保障條文,而是以行政聲明方式處理,是為了保持靈活性,以處理與本地未有長期協定司法管轄區之間的個案。他又指內地司法制度也能達到這些條件。


李家超表示,會在立法會公開行政聲明,並在討論時宣讀作紀錄,而申請移交一方必定要符合本地司法制度中的規限,所以協議上有效力。他又稱,若有人對移交逃犯的做法永遠都無信心的話,怎樣都不能被說服,特區政府已盡責任聆聽不同意見,並探討令大家安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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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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