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本港擬修訂《逃犯條例》 士林地檢署﹕尊重香港立法、司法 陸委會:修例或影響在港台灣人 
【逃犯條例】本港擬修訂《逃犯條例》 士林地檢署﹕尊重香港立法、司法 陸委會:修例或影響在港台灣人 
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表示其中一個目的是要處理香港青年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懷孕的香港人女友潘曉穎的案件(下稱「台灣殺人案」)。特首林鄭月娥前日表示,已有條件與台灣當局磋商移交陳同佳,但在台灣,陸委會日前卻表示,對此「持保留態度」,重申修訂《逃犯條例》不但惹來侵犯人權的關注,更可能影響在港台灣人的權益。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自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以來,香港及國際社會質疑不斷,日前更有數以萬計香港市民遊行反對修例。他稱若港方提出與台灣商討移交陳同佳的「條件」是指修訂《逃犯條例》,台灣政府已多次重申,修例「衍生諸多侵犯人權及人身安全疑慮的關切」,亦可能影響在港台灣人的權益。
然而事實上,台灣檢察單位對香港修訂的態度是樂見其成,台灣內並非一面倒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處理陳同佳案件的台灣士林地檢署去年12月已經對陳發出通緝令,一但陳入境台灣,就可依法拘捕,通緝時效更直到2055年8月17日。另外,對於港府擬修訂《逃犯條例》,士林地檢署發言人邱智宏指,基本上就尊重香港政府就立法權、司法權運作的結果。


原圖﹕士林地檢署網站、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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