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判刑】戴耀廷及陳健民亂港79日僅囚16個月 馬恩國:判刑太輕!
【佔中案判刑】戴耀廷及陳健民亂港79日僅囚16個月 馬恩國:判刑太輕!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及陳健民分別因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罪成,今日被判即時入獄16個月。兩人另因煽感公眾妨擾罪,判監8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合共入獄16個月。


對於兩人的刑期,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兼大律師馬恩國向《港人講地》表示,「判刑過輕!」有鑑於佔中時間為期七十九日即是兩個多月,影響廣泛,並不只是一兩條少人通行的小路,而是香港島和九龍半島的主要幹道。他們無悔意,不是認罪而被定罪。


馬恩國指出,該條判罪最高刑罰七年,認為量刑起點太低, 量刑起點應該是三年半,扣減當事人初犯,及並非位置身個人經濟利益而犯罪,最多重三年半扣減一年,合理刑罰應該為兩年半監禁。


原圖: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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