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佔領】台方陸委會不點名指「違法佔領」案乃假借法治的民意行整肅的事實
【違法佔領】台方陸委會不點名指「違法佔領」案乃假借法治的民意行整肅的事實

國台辦日前指,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擾亂社會治安和妨礙公共利益,理應得到法律的處罰;陸委會沒有資格就案件「說三道四,信口雌黃」。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昨日回應稱:「我們注意到國台辦每每遇到攸關民主、人權、法治的議題,總是違逆普世價值,或者是親身示範,如何信口雌黃的為它的專制政權來辯護。我們仍要衷心奉勸中共,一再假借法治的民意行整肅的事實,只會讓人民跟國際社會更加輕蔑,加速砸毀『一國兩制』的招牌。」


其實,到底是誰將「政治凌駕法治」,因著政治理由而放棄檢控一眾明顯有犯罪嫌疑的疑犯?2016年中,時任台灣當局的行政院長林全上任後發表的第二份公文,就是對2014年3月23日夜晚至24日清晨佔領行政院的126名「太陽花學運」被告撤回告訴。林全直指案件乃「政治事件」,而非「法律事件」,應在「多一點和諧、少一點衝突的原則下」盡量從寬處理云云。


是誰不尊重法治價值?是誰不尊重法律及守法精神?相信所有讀者都一清二楚。


圖片來源:中評社、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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