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以法制法」 着眼世界棋局
國安法「以法制法」 着眼世界棋局

本文作者為言論自由行行政總裁黃永


香港抗爭運動之所謂「攬炒」,其本質乃集體自殘:透過催毁特區的和平穩定,企圖令中央也有「痛」的感覺,從而答應自己單方面之訴求,並且不會談判或妥協。

 

出手快力度大 冀扭轉國際輿論

 

當然,這種想法本身卻自相矛盾--假如中央真的如抗爭者所言是個麻木不仁之政權,試問又何來痛感?

 

那麼,訂立「港區國安法」似乎反映:北京當局非但沒有覺得「痛」,更相對抽離地一步一步作策略性部署,皆因中國真正着眼的是世界棋局,而不是香港此單一棋子。

 

港區國安法出手之快、力度之大,明顯是要製造國際輿論,務求舉世譁然--其公關效應乃衝着去年各國對香港反修例運動達致之「公論」而來,目標是建立屬於中國的一套論述:因為去年9月特區政府正式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後,以《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為首的西方媒體陣營紛紛統一口徑,指撤回決定是習近平上任以來之「罕見退讓」(rare retreat)以至是「首度挫敗」(first major defeat),並凸顯中央的手段為香港帶來不良後果,所以港人的反彈才會如此史無前例。

 

上周五人大宣布制定港區國安法,則實際上是中央嘗試扭轉國際輿論的一着:把反修例運動的暴力行徑定義為「因」,而繞過《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來頒報「港區國安法」則視之為「果」--換言之,中央今天的說法是:自己不單止在反修例一事上無遭遇挫敗,更成功利用今次危機,完善長久以來想建立的國家安全框架,將香港這安全漏洞填補。

 

顯京底綫思維 人權法3招難奏效

 

從世界棋局的層次分析,港區國安法就策略而言,則是一次「以法制法」的應對:因為去年11月美國總統正式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以後,中方一直尚未正式還招--畢竟那時中美還未達成首階段貿易協議,故北京當局只好等待簽訂協議後才再找時機--留意美方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是一條針對香港的法例,而中國的港區國安法亦只聚焦香港,因此在外交層面屬於「對等反應」(proportionate response)。

 

回顧一下美國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之3大招式--

 

第一,政治層面:不准中方或香港的官員入境美國或扣押其資產,達到懲罰效果;

 

第二,經濟層面:限制軍民雙用科技經香港運入中國內地,另外會考慮改變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

 

第三,社會層面:增撥資源在中國不同城市設立專責櫃枱,讓參與民主運動而被判有罪者(亦即有案底人士)仍有機會獲發簽證前往美國升學或工作。

 

但時移勢易,《香港人權與民主法》生效不到半年,一場疫症迫出中央對港的底綫思維,以上3招已不管用。

 

首先,內地負責香港事務的官員和林鄭班子近月來均有大幅調動,留下來的官員理應明白,必須和美方劃清界綫,即任何人假如還害怕美國任何方式的懲罰,根本難以擔當香港的官方事務,很快便會被撤職。

 

其次,美方因Covid-19疫情導致極大損失,不斷透過刁難華為以及在5G發展方面孤立中國,企圖要求中方賠償疫症帶來的損失,並聲稱中美首階段貿易協議已不重要--既如是,則高端科技根本不會再運往香港,而decoupling(中美產業鏈脫鈎)亦勢在必行,即是有沒有《香港人權與民主法》也好,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也會放在下一輪的中美談判桌上,故此上述的第二招短期內只屬聊勝於無罷了,因為反正中美會脫鈎。

 

唯獨是以上的第三招:美方設專責櫃枱,吸引參與內地或香港的政治運動而犯法者申請赴美--在香港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情況下,美方這種「間接鼓勵」確有可能造成中國的國家安全隱患,讓一些協助外國政治勢力的人,藉此逃避責任、投奔美國。因此,港區國安法亦有針對這點,制定相關法律。

 

承上推論,《香港人權與民主法》實效大減,美方接下來與中方交手,還有甚麼後着?如果特朗普堅持用香港這隻棋子要脅中國,除了宣布取消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亦已經無招可使。

 

不過,按目前估算,中國經濟在疫後反彈的速度,短期內還是會快過美國,故一旦美國放棄香港作為其獨立關稅區,不少目前在內地或是香港經營並期望靠經濟復甦盡早止血的美資企業,未來的生意定必會雪上加霜--還有5個月就是美國總統大選,難道特朗普真的要令更多生意人因而討厭他?

 

由此可見,美方無必要一定打「香港牌」,反而直接向中國索償,似乎更符合其選舉部署。

 

倘撤港關稅地位 美企生意亦挫

 

接下來跟「外部勢力」有關的政治問題,只剩那些一直依仗美國撑腰的香港政壇中人,及去年對《香港人權與民主法》充滿期盼(乃至要揮舞美國旗)的香港市民,還可以如何自處--簡言之,泛民的支持者到底要不要堅持參選人表明反對港區國安法?

 

自殘不如自救 泛民何須硬碰?

 

須知道,「反對人大有關香港如何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定」是一個較過去任何DQ理據更為客觀清晰的原因--也就是說,港區國安法間接令任何不接受「一國」原則的人不能參選。說得再清楚些:要參選,就要公開聲明自己接受港區國安法,並承認自己有責任保護國家安全,不能顛覆國家政權,不得組織跟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特區事務的活動--當然,民主派及其支持者仍可選擇全面放棄進入議會,只在街頭抗爭來貫徹「攬炒」路綫--只是在港區國安法面前……與其力敵,何不智取?與其攬炒,何不在亂局中為香港市民爭取更大利益?與其訴求缺一不可,何不循序漸進達致普選?如果支持泛民的市民接受「一國」原則,應該還可以「看到」有普選的一天,畢竟管治從來都是一手軟、一手硬,與其繼續叫義士「送頭」,何不呼籲港人自救,在和平而理性的環境下討論「一國兩制」可否在2047年後延續下去?

 

原文轉載自《經濟通》 2020年5月25日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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