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記者良莠不齊 應設發牌制度
網媒記者良莠不齊 應設發牌制度

本文作者為立法會議員葛珮帆


自上年暴亂以來,為數不少的青少年於暴亂前線充當所謂「記者」,網媒更如雨後春筍般先後成立,惟其過去曾被多次揭發借「記者」之名出入暴亂現場,更阻礙警方執法。有網媒男記者直播時公然涉性騷擾女警,更有上百名記者日前包圍警員拍攝拒絕讓路。這些問題,均令市民質疑新聞界的專業水準。針對網媒「記者」泛濫、質素參差,當局應設立網媒機構及記者發牌制度,以保證新聞從業員的專業水準和操守,並打擊假記者和假新聞。

 

由於本港對網媒未有註冊或發牌制度,難以區別網媒及記者。去年反修例示威開始後,現場除了黑衣人與警員,更有不少自稱「記者」的蹤影。然而,這些「記者」濫竽充數、真假難分,一部分「記者」更為暴力擔當「保護傘」,增加警方執法難度,為人詬病。在一次拘捕行動中,警察查獲一批假記者證,而坊間也有圖片,多名狂徒在暴動後,在佐敦換上假記者背心喬裝記者,可見有暴徒以記者身份違法亂紀。

 

假記者當暴力「保護傘」

 

日前海港城內有人聚集,高叫黑暴口號期間,一名13歲男童及一名16歲少女向執勤中的警員自稱「記者」,警員考慮兩名未成年者的安全,將其帶回警署警誡後予以釋放。兩名未成年人屬「深學媒體」的「學生義務記者」。「深學媒體」於今年2月成立,聲稱由8名來自不同中學的在學青年而組成的網絡新聞媒體,實則是之前「學民思潮」、「學生動源」等激進組織的翻版,掛着新聞機構的旗號,本質則是掛羊頭賣狗肉。該組織派遣年幼學生前往暴力現場「義務採訪」,甚至站在衝突的最前線,置孩童安危不顧,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已超越所有社會道德及法律的底線。

 

令人心寒的是,記協主席楊健興竟然也認為,未成年的「學生記者」採訪暴力活動現場無問題,「理解他們只是希望走在『歷史最前線』。」試問,如果有未成年的「學生記者」出了事、受了傷,記協該當何罪?

 

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政府發表聲明,強烈呼籲未成年人士應停止參與任何在示威現場的採訪活動。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等多個新聞群組織發表聲明,批評有組織涉嫌鼓動未成年人士以記者之名現身暴亂現場,行為極不道德。有學者表示,有關行為及網媒泛濫情況或會影響到傳統媒體記者的日常採訪。

 

網媒不受規管,結果良莠不齊,每個人都可以製作記者證,並自稱記者。當未成年人士與未經訓練的人士外出採訪時,不單影響個人,亦會影響到整個新聞界的生態。許多網媒拍攝直播報道時,充滿粗言穢語及淫褻言詞,讓人感覺「冇王管」。更嚴重的是假消息、謠言、荒誕「故仔」層出不窮,假新聞泛濫成災,無處不在,已達喪心病狂的程度。

 

早前所謂的「爆眼少女」、「太子站毀屍」、「警員在新屋嶺性侵」、「15歲少女陳彥霖被殺」等報道,無非是製造恐慌仇恨,抹黑警方,煽動暴力的伎倆。無良網媒及「記者」泯滅良知,造假不擇手段,目的是要惡意分化社會,竭力蒙蔽不明真相的市民尤其是年輕人,給亂局火上澆油。

 

假新聞令社會變得虛偽,真假難分,失去互信;假記者更是真暴徒,搗亂香港。筆者建議當局應盡快設立發牌制度,規管網媒機構,猶如通訊事務管理局監管電台及電視台,《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規管報刊,亦應設立記者發牌制度,要求網媒及記者具有足夠新聞知識和專業操守,發牌制度有助維護專業記者尊嚴,亦不影響新聞自由。政府亦應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盡快制定《反虛假訊息法》打擊日益泛濫的假新聞。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20年5月15日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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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55086697
    3355086697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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