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佩奧反對二十三條立法欲蓋彌彰
蓬佩奧反對二十三條立法欲蓋彌彰

本文作者為立法會議員葛珮帆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日前大放厥詞,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他公然「告誡」中國政府,任何在香港實施「嚴厲」國家安全法的努力,都不符合北京對「一國兩制」的承諾,且會影響美國在香港的利益。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文,批評美國政客對香港事務「喋喋不休、大放厥詞」,予以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促其遵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

 

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的憲法和刑法中,都有維護國家統一的條款,都有針對反分裂、反叛國方面的立法。美國是較早開始國家安全專門立法的國家,於1947 年就通過了《國家安全法》,該法生效70 多年來,經歷了多次修改,始終在不斷完善和發展。美國還是國家安全委員會制度的起源地。世界所有大國包括英國、法國、德國、俄羅斯、印度等或多或少都借鑒了美國經驗,制定了本國維護國家安全的綜合性法律,建立了自己維護國家安全的頂層決策和議事協調機構,完善了有關制度體制機制。

 

蓬佩奧為了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竟然宣稱立法「不符北京承諾」。但自《基本法》在1990年頒佈起,已有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由此可見,中央在承諾香港實行「一國兩制」的同時,已承諾授權香港特區自行立法保障國家安全。蓬佩奧如此信口雌黃,暴露他對《基本法》根本一竅不通,是典型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蓬佩奧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其中一個原因,竟然是「影響美國在當地的利益」,這一說法頗有欲蓋彌彰的意味。自修例風波和暴亂以來,「港獨」分子搖晃美國旗,暴亂頭目叫囂「為美國而戰」,「暴力攬炒」、「政治攬炒」和「經濟攬炒」,已構成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巨大禍患。

 

大量事實證明,美國對香港這場暴亂所作的絕不限於聲援,而是參與了從策劃、造勢、組織乃至實施的全過程。在內外勾結、互相配合下,暴徒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有部署,一波又一波地推動顛覆性的暴亂。

 

黑暴運動充分展示了香港對維護國家安全不設防的危險性,在關鍵時刻會成為致命隱患。國家安全立法缺位所帶來的不良影響,已經有目共睹,二十三條愈遲立法,對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威脅愈大。蓬佩奧聲稱二十三條立法「影響美國在當地的利益」,乃「此地無銀三百両」,底牌是二十三條立法影響美國在香港的「干預利益」、「顛覆利益」、「顏色革命利益」。美國一方面炮製《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對香港「長臂管轄」,嚴重侵犯中國主權;另一方面阻止香港就國家安全立法,這不但是雙重標準,更是強盜邏輯。

 

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的責任,既是香港作為中國一個特別行政區的應有之義,也是世界通行的政治倫理和法律規範要求。二十三條立法不能一拖再拖,特區政府應該適時提上議程,面對「攬炒派」的抹黑及恐嚇市民手段,政府必須做好向大眾市民解說的工作。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20年5月8日

 

原圖: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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