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採取Uber卸責法
臉書採取Uber卸責法

本文作者為言論自由行行政總裁黃永


臉書創辦人朱克伯格在剛過去的慕尼黑安全會議再次呼籲,政府應加強立法監管網絡內容、用戶私隱及資料使用權等各個範疇──有人因為他公然邀請政府監管網絡世界而感到憤怒,也有人覺得這招以退為進甚是陰險,而且根本就是抄襲Uber的卸責手法。

 

眾所周知,uber一詞有「超」或「極度」之意──那麼Uber又是如何獲得超極度卸責之惡名?

 

原因有三:首先,雖然不少地方的法律框架經修改後容許Uber司機載客取酬,但新法例往往沒有注意許多司機在這種營運模式下,收入竟低於法定最低工資並欠缺勞工保障;其次,Uber一直沒積極回應如何審查司機的背景,漠視不少乘客被性侵犯的事實及所衍生的輿論壓力,明顯是等修例才會配合;最後,Uber已令美國不少城市(尤其波士頓、三藩市、華盛頓)出現交通嚴重擠塞,卻認為政府應該配合他們制定相關的交通政策,特別是打擊貨車長時間佔用路面。

 

Uber之絕,從來在於一邊違法,一邊公然呼籲立法,利用法律框架未完善的那段空間去賺取最大利潤。今次Facebook也是照辦煮碗:由於太多聲音指控臉書對競選或政治廣告所包含的虛假訊息完全不作過問,所以朱克伯格在美國和歐洲均公開表態「支持政府立法規管網絡」──因為他清楚知道,立法需時,而且今年是選舉年,是故即使真的有新法例推出,也肯定在大選之後,到時所有競選廣告收入,臉書早已袋袋平安。

 

何況,利用網絡虛假資訊為競選造勢的天下第一人,正是當朝美國總統特朗普,試問他怎有可能關心相關立法以打擊自己選情?上屆美國大選Politico的研究發現,特朗普的演說平均每3分鐘就有一個謊言或虛假訊息,希拉莉的演說則平均12分鐘一次──不少分析認為這個落差,正是勝負關鍵──《紐約時報》上月初爆料,得悉Facebook一份內部文件顯示其副總裁Brian Bosworth承認,臉書繼續目前對政治廣告內容之真偽絕不過問的政策的話,特朗普應該極有可能勝出今年的總統選舉。

 

事實上,一邊鑽法律空子,一邊高呼政府應盡快立法這招,已經為愈來愈多科技網絡公司所用──微軟新近發明的臉部識別軟件,明明牽涉種族歧視和侵犯私隱等問題,可是與其改良其軟件以消除這些問題,Microsoft的答案正正就是:政府該盡快就人臉識別技術盡快立法。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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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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