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惠民措施不能拖
落實惠民措施不能拖

本文作者為立法會議員陳克勤


較早前,行政長官親自宣布推行十項新惠民措施,涉及一百億元經常性開支。這些措施當中有不少都是民建聯和建制派長期以來向政府爭取的。可是,觀乎過去的經驗,政府在執行新措施時往往拖拖拉拉,關卡處處,一些原本很好的措施,搞不好反而變成擾民。

 

爽快派錢拖拉惹民怨

 

十項惠民措施中,有一項是將現時長者二元乘車優惠的門檻由六十五歲下降至六十歲。這個做法能令更多長者受惠,我們當然歡迎。但還記得向市民派發四千元一事,原本很簡單的一項派錢措施,因為大搞審查而落得一個欠佳的名聲;而且推行的速度實在太慢,受惠市民很難從中感受到政府的誠意。

 

橫豎都是派,最緊要爽快,在光纖的年代別想「望梅止渴」,市民不吃這一套了。既然特首已經宣布下調二元乘車優惠門檻,應該馬上實施,不要拖延。若然好像派四千元那樣拖上一年,只會予人政府辦事效率低的印象;而為免簡單複雜化,不應浪費時間和資源另立一套新機制去處理此項措施,最簡單的做法是馬上調低購買長者八達通的年齡門檻至六十歲,任何市民凡年滿六十歲都可以購買長者八達通,從而享受二元乘車優惠。

 

事實上,今次的十項惠民措施,很多都與近期經濟表現欠佳關係不大,因為這些措施無論是經濟好或不好,都可以推行;經濟好的時候推行,就叫「與民共享」、「還富於民」;經濟不好的時候推行,反而更難想出一個名目。就好像現金津貼低收入住戶、租管等等措施,一般都是樓市暢旺、政府財政有盈餘時適合推行的措施,但如今財政司司長已預告財政赤字,便似乎有點反其道而行。始終有做好過不做,故筆者不想在這一點上多斟酌。總之,那些措施很多都是建制派多年向政府爭取的,遲不推,早不推,現在才來推,只能有一個解釋,就是政府經過修例風波的折騰後,實在需要做一些惠民的措施挽回民望。

 

政策好盡快落實挽民望

 

既然這些措施都是為了挽回民望,那就更加沒有理由拖延,而是應該快馬加鞭,盡快落實,讓市民早日受惠。得時者昌,失時者亡,有時一項措施的對與錯、好與壞,未必與措施本身有關,而是在於推行的時機。

 

其實,政府有不少政策都是好的,但往往錯過了最佳的時機。如果今次十項措施又要再拖一年半載,屆時市民可能連哪十項都記不起了,受惠的時候都忘記了到底政府為甚麼要推出這些措施,那不是白費心機嗎?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20年1月29日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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