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不嚴大學之過
教不嚴大學之過

本文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顧敏康


香港暴力持續5 個多月,學生佔被捕人數約4 成,當中不少是大學生。大學生已經成人,應該對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負責。那麼,大學應該負上什麼責任呢?這是許多人關心的事情。教不嚴,大學之過。大學失職的原因主要是三個:第一是平時放任學生;第二是遇事推卸責任;第三是缺乏法治觀念。

 

2015 年,香港大學學生會刊物《學苑》發表有關「港獨」文章遭前特首梁振英先生批判後,港大並不當回事,也未採取措施,導致《學苑》繼續發表「港獨」文章,而此後港大學生會幾任會長更是「港獨」的積極宣揚者。大學管理層對於學生的違法言行輕描淡寫,不敢認真處理,埋下了今天「港獨」暴亂的種子。

 

暴亂發生後,校園成為暴徒的集結地,有人將一些大學稱為「暴動大學」,從側面說明了問題的嚴重性。問題是,一些大學的高層並沒有認真反思自己的失職,而是將責任推向政府,下面舉兩例證明。

 

大學不能縱容違法犯罪

 

香港理工大學11 月25 日傍晚發聲明稱:鑒於現時的緊張情況,我們已經再次聯絡警方,嚴正要求警方在登記校園內留守者的身份證後,讓他們和平離開校園;校方希望校園能早日解封,恢復安寧。這個聲明含有幾個資訊:第一,員警不可以逮捕暴動疑犯;第二,員警包圍校園,破壞安寧;第三,校方沒有任何責任,反而如理大一位副校長所說,是警方危害大學教育工作,實在無理。

 

到了11 月27 日晚,警方見記者,油尖警區指揮官何潤勝總警司通報香港理工大學事件最新情況。何潤勝表示,理工大學校方派出的工作小組今天已經完成了第二次搜尋,沒有找到留守者。次日,警方安全小組及刑偵人員會在校方的陪同下入校,進行搜證處理。員警的做法有理有節:既然沒有暴徒留守校園,員警也沒有必要包圍校園,但必須完成搜證工作,履行應有法律職責。

 

由此,又想起九間大學校長的聯合聲明:「當前的社會紛爭,已令大學校園化身成政治角力的場所,而(香港)政府的響應至今未能有效化解危機。任何認為大學可以化解這場危機的期望是不切實際的,因為這些極其複雜而艱難的困局,並非由大學造成,亦無法透過大學紀律程序來解決。」大學一味將責任推給政府,將自己教書育人的責任推得乾乾淨淨,對違法亂紀者不給予紀律處分,其實是縱容。

 

大學要樹立法治正氣

 

大學高層既有教育失職,又表現為法治觀念缺失,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一是對「港獨」分子竟然將校園作為違法犯罪的窩點不問不顧,面對指責時還以言論自由加以輕描淡寫。二是對某些教授和專家學者披着人類靈魂工程師外衣支持「港獨」和對暴徒網開一面,不作處罰。三是不能有效保護內地學生的人身安全,令他們不得不撤離。四是當校園發生學生暴徒欺凌其他仗義執言師生時採取息事寧人的做法,阻擾警方進入校園。

 

大學憑什麼阻止警方進入校園執法呢?大學因為自治就可以成為「獨立王國」?或者因大學校園屬於私人土地,員警便不能進入?根據普通法慣例,員警如果有合理懷疑罪案正在發生,不用搜查證都可以進入私人住所,更何況大學校園。香港《警隊條例》清楚規定:如任何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逮捕的人已進入或置身在某處,則居住在該處或管理該處的人在該警務人員提出要求時,須容許該警務人員自由進入該處,並給予一切合理的便利,以便他在內搜查。

 

在所有的大學校長中,法治觀念最差的當屬中大段崇智校長了。他從拍枱批評學生不懂禮貌和破壞設施,到打倒自我,憑學生一面之詞就發公開信,不分黑白譴責警方「使用不當暴力對待學生」。段校長此舉當然深得暴徒學生歡迎,中大學生會於11 月18 日下午發聲明回應校長段崇智的公開信,表示了解到校長願意與學生同行的決心。

 

誠如警方指出,段校長的公開信犯了一個基本的法律錯誤。警方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回應指,任何人在拘捕行動中有不滿或受屈,應挺身而出作出投訴及提供資料。「在段校長的信或者聲明裡面,是連一些最基本的資料,我們都見不到。」缺乏證據而憑空指責,段校長真需要惡補法治觀念了。

 

據英國泰晤士高等教育於上周公佈的世界大學學科排名顯示,香港部分大學個別學科出現較大跌幅。這一機構於9 月公佈的世界大學排名也顯示多所港校排名下滑,原因包括教學和研究環境上得分相對不穩定。香港的大學管理層應認真反思教育理念,建立健全校紀校規和有效地執行工作,才能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才能繼續吸引優秀教師、學生到香港來工作、學習和交流。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19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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