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區大換血 香港5大矛盾如何化解
18區大換血 香港5大矛盾如何化解

本文作者為言論自由行行政總裁黃永


不是馬後炮,有錄音為證,筆者上星期五傍晚已預測建制派獲得的區議會議席或少於90席,當時應該沒有人估計投票率高達71%,卻符合我早在4個多月前於本欄所言:

 

新議員1月上任前 政府須早應對

 

「今年11月24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卻有機會帶來政治制度上翻天覆地的變化:破紀錄之新登記選民估計根本不理現任區議員多年來的深耕細作,配合單議席單票制,有能力令18區同時由泛民佔多數……另一方面,建制派亦必須為最壞情況(worst-case scenario)準備:部署在區議會首次作為少數派的安排」(見2019年7月15日《區會推政改.納民意紓民憤》文)--結果,泛民在17區當中佔過半數議席,剩下的離島區只要多贏兩席也達半數。

 

現在重提4個多月前的預測,絕非想逞強,旨在強調當時的預測還附上其他關於政治制度改革的建議,現在塵埃落定,也是時候因應過去數月的變化,總結一下往後香港可如何走下去:

 

(1)人民Vs政府--過去兩天,你應該聽過不少評論說這次是香港人要透過選舉來懲罰政府,然後是對來年立法會選舉和往後選委會選舉有甚麼影響的分析。這類分析基本上千篇一律,無謂在此拾人牙慧。當下關鍵,反而是特首連同整個政府打算如何回應:尤其是之前一直態度曖昧而未知會否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隨着監警會中期報告即將在下月出爐,加上警務處處長剛換了人,行政長官或許還是要對此訴求作積極回應。否則,明年1月新任區議員一上任,便會立即出現18區聯署向特首施壓,故12月中旬是特區政府唯一可以有點作為的僅餘窗口。

 

民政專員留任 聽訴求納民意

 

(2)區議員Vs民政專員--以上第一點亦帶出一個更為實際的問題:當泛民佔據了絕大多數區議會議席後,準備怎樣運作新一屆的區議會?在各區均有不少地方和道路受破壞的情況下,他們會着眼民生建設,還是把抗爭文化正式從街頭帶入議會?另外,由於18區齊齊大換血,為求政策和項目連貫性,筆者建議所有民政專員(即District Officers,俗稱DO)留任起碼一至兩年。

 

一眾DO亦必須一改過往的辦事手法,學習怎樣協調和安排一些過去從未做過的地區項目。可以預期,泛民區議員會要求政府盡力保留各區樹木,保育具歷史價值建築的力度,也較以往大幅增加--這些要求令區議會和不同部門產生更多摩擦,民政專員自然要運用更靈活之政治手腕。當然,要民政專員領軍應付新形勢,先要有足夠人手:故特區政府務須派出大量行政主任(即EO),梳理例如以上關於保樹保育以至其他社區創新的建議,展現特區政府已用最大努力去滿足各種破格要求。如是者,即使未必能令一眾新丁議員事事如願,但起碼讓市民具體看到官員如何謙卑地聆聽訴求,盡力服務市民,而不是再一如以往地高高在上。

 

(3)和理非Vs勇武--正如筆者上周分析,和理非和勇武極難割席,但為了乘勝追擊、鋪路明年大選,泛民又會否把區議會資源用在勇武身上?還是會製造輿論認為立法會選舉前應以和理非手段為主調,故把公帑放在政黨發展?

 

建制保基本盤 部署迎立會選舉

 

政治最殘酷的現實,或許正是錢和人手如何分配--實情是要善用公帑,民主派陣營須考慮會否打造「大台」來整合資源--沒有談判代表,則難以扭轉目前拉鋸的政局,但「大台」一出現,勢將凸顯泛民傳統政黨和其他民主派議員的矛盾,實際運作上的摩擦和路綫之爭很快又再浮面。

 

(4)建制Vs政府--建制大敗,歸咎政府自是理所當然。重點卻是由現在到立法會選舉這9個多月之間,還可以如何部署?批政府又不夠對手狠,幫政府又怕繼續失分,完全進退失據。建制內部此消彼長,可以預期功能組別議員和商界代表,將會在這段時間採取主動,爭取各項紓困措施;而在業界層次之下,來年的《財政預算案》自然也會有大量惠及市民的新政策,務求保住建制派的基本盤。

 

中央勢增安全系數 料謹慎行事

 

此外,由於建制派跟特區政府始終是唇亡齒寒的關係,因此問責班子革新換人亦順理成章,但市民似乎並不會單純接受所謂「更開明」的建制,而可能堅持改變政治制度,也就是立即重啟政改,故中央的態度十分關鍵。

 

(5)中央Vs特區--民主派大勝,中央的本能反應自是收緊,但下屆特首選舉,建制連同商界的票數很可能僅僅過半(還要看明年立法會選舉結果如何),故某程度的政制改革令中央的「安全系數」(最低限度不能讓推動港獨的人入閘)提升,可謂事在必行。眼前最明顯的兩條路,其一是修改「人大8.31框架」,包括轉變選委人數、入閘與出閘門檻等,可是在「無大台」的情況下,怎樣改才可以通過立法會,根本誰也不能說得準,因此可行性甚低。

 

剩下來的另一方法,是原則上維持選特首的方式不變,但為免2022年當選的行政長官過於民粹,甚至對於港獨問題打擦邊球,中央或會從防守角度出發,把特區全面納入國家安全體系--做法不一定是就《基本法》23條倉卒立法,亦有可能透過把全國性法律放到《基本法》附件三來實施,以期直接箝制行政長官有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當然也不排除北京當局會在這條路以外,提出更嚴厲管控特區的措施,然而目前看來中央仍會謹慎行事,要求特區政府止暴制亂再算。


原文轉載自《經濟通》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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