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必須向任何暴力說不
大學必須向任何暴力說不

本文作者為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


理工大學學生紀律委員會就早前該校四位學生,以極不文明而又蠻橫的行動禁錮副校長及學務長一事作出裁決,按事實研判,就學生所犯事情的嚴重程度,分別處以勒令退學和終生不獲取錄、停學一年,及社區服務令的懲罰。


違規學生不單不接受處分,更在社交媒體上載接受處分信件的短片,有人收信後不斷辱罵、人身攻擊學生紀律委員會主席是「人渣」,這顯然是毫無悔意,名副其實是「惡人先告狀」的現實寫照。


再隨後出現的場景是,惡人又向媒體高調說明,完全沒有施行任何的暴力,而這些「和平的、非暴力」的真實錄影片段卻呈現: 「幾位兇神惡煞的學生,衝入院務室,以『大聲公』擴音器呼喝,要抽出校長及相關高層『應審』,以雙手雙臂一而再,再而三攔擋副校長及學務長離去,又用手指指的極不禮貌疾言指摘,致最終副校長倒地仍然不肯罷休,且在對方完全不自願的情況下,將之困住一室,硬要晤談……」如此種種,都不是暴力嗎?他們口中的「沒有施行暴力」,於情於理於法過得了關嗎?


語言暴力性質更惡劣


何謂暴力?文明的社會定下一套有情有理有法規範的標準,絕不能按個人喜惡,自由自在行使「愜意」的解釋。加諸他人的,一定有見血受傷才叫暴力?要令對方斷手斷腳才叫暴力?網上欺凌致被欺凌者自尋短見,自毀寶貴的生命,就不是暴力嗎?出口會傷人的真正含義是什麼?


語言暴力的遺禍很多時候產生永久性傷害,遠較肢體暴力的傷害為大,這是稍懂心理學及曾受類似暴力傷害的人都十分認同!現今,由那些施展暴力的人,說出何謂暴力?他們口中的所謂非暴力的標準存在的話,整個社會的品德標準,將會下降沉淪,群己關係將墮進深淵而無法自拔!


返回大學教育角度,香港大學校訓「明德格物」、中文大學要「博文約禮」、浸會大學是「篤信力行」、理工大學清楚說出「開物成務,勵學利民」……大學之道,不能肆意踐踏!學術殿堂內外,師生品格操守的自我期許當要高一線,這也是社會各界對大學的合理合情要求,誠如中大新亞書院創校校長錢穆在《新亞學規》所言: 「求學之最高旨趣在做人」,這對屢屢行使暴力的「學生」以及袒護學生行使暴力的「教師」,是一份鄭重提醒,也是嚴厲責罵!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2019年3月8日


圖片來源:大公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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