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格環境局 綠色金融突破點
升格環境局 綠色金融突破點

本文作者為言論自由行行政總裁黃永


中央於周一(18日)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相信這份文件將會對香港特區政府所有層級的官員帶來前所未有的壓力。


特別第二章第四節「發展目標」部分表明:「到2022年,粵港澳大灣區綜合實力顯著增強」,當中「顯著」二字,代表灣區內9+2各個政府必須在3年後交出具體成績。按照香港過去那種先進行研究、再游說議員、繼而排期尋求撥款的方程式,怎樣看也難以趕及此3年期限!


3年後交成績 港官員有壓力


留意2022年這個期限肯定完全沒有改動空間:因為那是國家主席習近平所訂之「兩個一百年」的首個100年完結之關鍵時刻,到時舉國上下會進行大盤點,香港自然亦須有所交代。


此外,規劃綱要的「前言」又說明,就算是「遠期展望」的那條死綫,亦只容許官僚拖延至2035年(即第一個100年的2022年和第二個100年的2049年之中間點)——距今才16年光景,其實時間不長,卻被歸類為遠程目標,可想而知中央是要求整個大灣區內9+2政府人人全面趕工:綱要內所有指令到2035年時不單要完成,更要全面發揮預期的效果。


幸好綱要內的香港定位,還是以「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地位」為主(第三章第二節),所以部分官僚未來3年繼續循舊路、吃老本,當尚可應付過去。


然而,2022年畢竟是現屆香港特區政府任期結束之年,官員無論是想連任而博表現、還是打算離去而留下legacy,似乎亦不會希望向中央奉上冷飯菜汁般之政績,交來交去也是同一份功課——既如是,香港又應該在規劃綱要內的哪部分找出突破口,藉以重點出擊,務求在特定範疇大力創新以交出亮麗成績?


規劃決定 港成大灣區綠龍之首


近代創新理論以至劍橋、哈佛、史丹福的學者普遍認為,絕大部分創新過程毋須全新的想法,反而應該依靠個人或主體熟悉的範疇開始起動。套用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策選項,則投放資源到科技創新固然重要,但要短期內交出「可貼堂功課」,最好還是由金融這一瓣開始。不過,我並非指FinTech(因為綱要表明「金融科技」交予深圳開展,香港只能跟深圳合作,搶不得),而是規劃綱要的第六章第三節:「大力發展特色金融產業。支持香港打造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建設國際認可的綠色債券認證機構。」


別以為這只是把「綠色」一詞,隨便加在「金融中心」前面,便成了一項綱領。中央實際上有刻意安排香港在「綠色金融」方面做一個整合者的角色:因為除了港以外,廣州也被規劃去「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研究設立以碳排放為首個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另外,澳門亦被指令開拓「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綠色金融平台。」換言之,發展綠色金融在大灣區本來存在內部競爭,但經過中央綱領協調規劃、各自分工之後,最後決定以香港作為大灣區綠色金融的龍頭。


牽涉4政策局 官僚體制難成大業


規劃歸規劃,還得看實力——香港又有沒有能力做到大灣區「綠龍之首」?筆者擔心,以目前的政府架構和官僚體制,估計會極難成此大業。主要原因,是要促成上述「綠色債券認證機構」,至少需要4個不同的政策局緊密合作:環保事業固然應以環境局為核心;然而,一切跟債券相關的政策,卻總要靠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至於認證過程本身,則牽涉「商貿」和「科技」兩大部分,於是必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與創新及科技局配合。


關鍵問題,首先在於環境局有否足夠能力牽頭和統籌?畢竟環境局過去的工作,主力推廣綠色生活態度(以大嘥鬼為首),其次是與電力公司談判利潤管制協議,但嚴格來說,從未接觸金融財技的範疇。加上,今年下半年還要面對一場大仗:固體廢物徵費,在區議會選舉年推行此新政,本就令環境局上下疲於奔命。


其次,另外幾個政策局到底願意花多少心力幫忙?目前形勢實在不甚樂觀:


•首先,綱要指令香港要「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兼「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第三章第二節)——於環球經濟大有下行壓力之際,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肯定會以穩守為政策基調。


•再者,綱要的首項基本原則乃「創新驅動,改革引領」(第二章第二節),故同樣道理,創新及科技局由現在到2022年必以加快轉化目前研究中的項目為核心政策,不太可能分心聚焦綠色債券如何為創科企業集資。


•最後,中美貿易戰近期縱似有所進展,卻終究前景未明,且硬脫歐之風險持續增加,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無暇兼顧「碳排放」這類新型貿易活動,亦絕對可以理解。


招綠色高手顧問 打通內外市場


如何解困?關鍵,在於緊記「以環保帶動金融」這條大原則。若反過來以金融政策主導,「綠色」作為概念來點綴之,則在本港官僚體制下,所推出的「債券認證框架」往往因為過於着重監管(像「同股不同權」一役便因糾纏多年而錯失早幾年之良機),而有機會令大灣區內其他地方政府覺得港府欠缺彈性,結果香港名義上雖仍是「綠色金融中心」,但廣州、澳門以至其他政府「各自修行」而自謀其綠色大道。


至於如何具體做到「以環保帶動金融」這方面,最直接的方法當然是賦權並增派人力資源予環境局,令其升格。同時必須向內地和境外招攬相關高手作顧問(對像可以如去年因為研究氣候變化而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William Nordhaus和Paul Romer),始能同時打通內地與國際兩個市場。


最後,為求理順官僚內部繁複的程序,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創新及科技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等必須指派常任秘書長級別的官員助陣,開會之外還要直接協助統籌,如此才可確保以最高效率推動香港成為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


原文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2月20日


圖片來源:RT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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