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令反對派原形畢露
UGL案令反對派原形畢露

本文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顧敏康。


沸沸揚揚的「梁振英UGL案」至今已四年,近日律政司宣布決定不檢控梁振英。消息一出,反對黨立馬坐不住了,紛紛走上前台,同聲指責律政司不檢控梁振英是犯了兩大「罪狀」:一是律政司沒有諮詢獨立法律意見,二是律政司沒有交代不檢控理據。從民主黨發起遊行的口號,到大律師公會發表的聲明,再到「法政匯思」發表的聲明,均是同一基調,不僅毫無新意和缺乏理據,而且也暴露出反對派持雙重標準的做法,令人難以接受。


毫無疑問,從監察政府的角度,社會人士乃至黨派對律政司是否起訴某個人的決定提出異議或批評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反對派所提出的相關言論不僅站不住腳,反而令自己露出原形,也令民眾看清其真面目。反對派說律政司沒有交代不檢控理據,而事實上,廉政公署早已宣布不再調查前特首梁振英的UGL事件;律政司也發表聲明,解釋梁振英收受五千萬元離職費用,得到英、澳兩間相關公司的同意,其中並無違法之處;如果作出檢控,不會有勝訴的可能,因此決定不作檢控。這麼清楚的不檢控理由,反對派居然視而不見,令人詫異!


諮詢獨立法律意見非必要


反對派又指責律政司作出不檢控決定前沒有諮詢獨立法律意見,認為這樣做是違反律政司的既定指引和慣例。反對派為此還找出律政司於2018年2月曾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提供一份題為「有關律政司將刑事及民事案件外判的情況」的文件作為依據。


據報道,律政司一般會在下列情況中將案件外判:(a)案件需要專家協助,而律政司內並無所需專家;(b)律政司內並無合適的律師就案件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出庭;(c)基於案件的大小、複雜程度、申索金額和所需時間而認為有需要把案件外判;(d)認為案件這宜尋求私人獨立外間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或服務,以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e)基於案件的連貫性和減低開支的需要,例如唯一熟悉案情的律政司人員在需要處理有關案件時已轉為私人執業;及(f)需就涉及律政司內人員的事項或程序尋求法律意見。


反對派認為這就是所謂的「既定政策」和「慣例」,律政司「必須」遵守。反對派進而認為:當律政司需處理可能予人偏袒觀感,或涉及利益衝突的案件時,將刑事案件「外判」實為恰妥的做法。筆者認為反對派的這個理由很有失當之處。首先,所謂「予人偏袒觀感」中的人士主要是少數不顧事實而窮追不捨的反對派,而不是廣大市民,是反對派一直認為政府在「偏袒」梁振英。但是他們也一直在迴避兩個客觀事實:首先,梁振英收受五千萬元離職費用得到英、澳兩間相關公司的同意。其次,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人煞費苦心,早前就UGL事件到英國舉報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但英國「國家打擊犯罪調查局」(NCA)卻拒絕調查。


反對派說律政司沒有諮詢獨立法律意見,問題是諮詢獨立法律意見是否屬於必經程式呢?顯然不是!誠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女士所言,根據《基本法》第63條,檢控是律政司的憲制責任。這意味着律政司才是決定是否對某案件提出檢控的唯一機構,是否需要尋求外界法律意見,也只能由律政司來作出取捨,不允許其他人的無理指責和干預。況且,反對黨心目中的外界法律意見,無非是國外那些普通法地區的法律執業者,他們的法律意見是否靠譜,都是一個未知數。


其次, 「利益衝突」也明顯不存在,因為如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所說,梁振英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未有直接關係,也不是同一屆的問責團隊,除非有明確證據,否則「利益衝突」就是無稽之談。


但是,反對派的無理抗議卻暴露出其雙重標準的做法。四年前的「佔中」對香港的經濟和法治均造成嚴重損害,卻仍然有「領導者」未被起訴。筆者相信律政司也有自己獨立的判斷。但是,筆者要質問的是,反對派是否曾經站出來抗議和指責律政司不起訴這些「佔中領袖」嗎?反對派不僅沒有抗議,反而要維護那些已經被起訴的「佔中者」或「佔中領袖」。這一方面暴露出反對派與一些「佔中領袖」千絲萬縷的聯繫,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反對派與國外勢力遙相呼應的立場。近日英國下議院數名議員聯合向議會提交議案,動議就香港「佔中」案件引起的關注進行辯論,還批評特區政府以「空泛罪名」檢控「威嚇」民主派云云。再者,2018年9月8日, 前特首梁振英在社交媒體發帖稱,NCA已經表明停止調查UGL事件。而民主黨的林卓廷和尹兆堅卻只表示「非常失望」,也未見其發起遊行抗議。所謂雙重標準令民主黨一不小心露出了自己的「廬山真面目」。


包庇「佔中黑手」持雙重標準


UGL案發生至今已有四年,反對派拿不出過硬證據,卻不斷炒作;民主黨發起遊行,抗議律政司作出不檢控決定。這一切可能暴露出民主黨的兩個目的:第一是通過狙擊、抹黑梁振英,打擊現任政府的管治威信、打擊中央政府對香港的管治威信,並爭取重新獲得在反對派中的「龍頭」地位。第二,通過抗議將有關議題再次炒熱,吸引其他反對派支持民主黨對律政司司長提出不信任動議,並且炒作「香港法治已死」。


很可惜,香港市民已經越來越認清反對派的真面目,也相信反對派在UGL事件中持雙重標準,才是對香港法治造成的更大破壞。畢竟香港市民是講原則的,只有為香港的經濟穩定、經濟改善出力的政黨才最靠譜;而搞亂香港、「為反而反」的政黨最終只會被唾棄。


本文轉載自《大公報》2019年1月2日

圖片來源:RT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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