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畫及寫作帶給我們的樂趣
繪畫及寫作帶給我們的樂趣

妻子喜歡繪畫,但從未進過任何正統藝術學校接受嚴格的訓練,也不能因此說是無師自通。我已想不起在哪個時候開始,她對藝術產生興趣,參加素描班,從基本學起,跟過老師學畫,也到過理工學院舉辦的興趣班上課,只要不設門檻,她都願意嘗試。她一面上課,一面實習,日久有功,已掌握到一些技法,並能發揮自如。她的興趣十分廣泛,水彩、國畫、油畫、書法、陶藝、雕塑、木工、插花∙∙∙∙∙∙五花八門。在我記憶中,自從1979年她去過巴黎並逗留過一段日子之後,觀賞過法國及歐洲名家的作品,眼界大開,對藝術的興趣愈來愈濃厚,如癡如醉。


妻子是否具備創作天份,我不敢莽下判斷,但她孜孜不倦的學習精神及勇於嘗試的態度,我很早便察覺到。在國畫方面,花草蟲鳥,工筆山水,每樣都嘗試過,但很快便改變口味;在西洋畫方面,由素描開始,寫實,半寫實,逐漸走向抽象,而且喜歡運用不同素材來表達。我覺得她的粉彩及油畫習作比較好,尤其描寫兩個二胡樂師的兩幅舊作:一個笑容可掬,嘴含香煙,手持著弓,輕輕鬆鬆地演奏,自得其樂;一個滿臉愁容,低頭沉思,握弓撥弦,憑樂器發出之聲音消愁。她利用温暖的桃紅色來表達歡樂的氛圍,灰暗的藍色來增強樂手的愁緒,兩者有強烈的對比。我曾經被這兩幅油畫感動過,現將它們懸掛在飯廳的牆壁上,成為寒舍的收藏品之一。


我和妻子共同生活了幾十年,難免受到她的影響。我不會寫畫,但喜歡看畫作,尤其新派的西洋畫,對印象派情有獨鍾。我們每到一個地方,瀏覽藝術館幾乎是必備的節目,樂而忘返。她看畫會留意很多細節,比較深入,我只懂以直覺的感受欣賞,但有時不約而同,對某件作品會作出相同的評價。


退休後我開始學習寫作,發覺寫作與寫畫有很多相同的要求,例如「惜墨如金」。畫家說「留白」很重要,可引發觀賞者的趣味;作家也同樣說「留白」不可少,可增加讀者的好奇心。開始時没有留意這一點,以為文章愈長愈好,令人感覺內容豐富。後來才知道,若一個字,或一個句子,或一個段落,便可完整表達文意,多用的字、句,段子,便是敗筆。


原來觀摩也很重要,所謂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懂吟時也識偷。當然文抄公會被人取笑,敝帚自珍也要不得。多看書,尤其一些好作品,肯定裨益不少。妻子喜歡逛畫廊,目的在此。


我不時翻開舊作,發現不少瑕疵。原來大作家對自己的作品也時常感到不滿意。聽說美國戲劇作家阿瑟米勒(Arthur Miller)對自己的劇作《推銷員之死》曾經表示失望,在離開劇院時不願意向觀眾流露身分,恐怕被取笑。他這麼謙虛的態度,更加令人尊敬。


下筆成章或七步成詩都是罕見的天才。平常人作文章,下筆不但要小心思考,還要不斷推敲,直到文理通順,符合邏輯才算盡了工夫。妻子不時取出舊作修改,相信理由在此。


很多新派畫我看不懂,同樣很多文章我也看得不明不白。可能修養不足,未達水平,所以曲高和寡。有些文章用字很深,在字典才找到,讀起來不痛快。有些作者喜歡引經據典,成語連篇,為何不多些使用自己的語言?既親切,又有時代感。文章寫來是給人看的,可是看不通,未免可惜!


妻子每天仍舊在鍛煉畫作,自得其樂;我也沉迷於我的文字遊戲,滿足我的發表欲。各適其適,日子過得簡單而充實。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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