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禁「民族黨」不夠 立法除「獨」方息禍
單禁「民族黨」不夠 立法除「獨」方息禍

特區政府首次引用《社團條例》,取締公然播「獨」的「香港民族黨」,將其列為非法社團,明令禁止在香港運作,執法部門將依法處置相關言行,彰顯政府對「港獨」零容忍的決心,以及切實捍衛「一國兩制」的責任和承擔。


禁制 「民族黨」為遏制「港獨」開了第一槍,但《社團條例》局限大,要杜絕「一雞死一雞鳴」或其他偷換概念的「野貓戰」、要正本清源地除「港獨」,只能速推基本法23條立法,完善法治手段,遏制操弄「港獨」的空間。


「一國兩制」的設計,是要讓香港更好地融入國家,而不是培育「漢奸」顛覆國家。現在本港有人鑽法律漏洞,在外部力量的慫恿下播「獨」,理在何處? 錢從何來? 誰為「港獨」在國際舞台搭橋鋪路、任其發聲並高調呼應庇護?這些幕後黑手的身份和圖謀,大家都應心裡明白。


在國家的發展大局中,任何反中亂港的政黨政客,都不過是跳樑小丑。特區政府務必仰觀俯察, 踐行管治責任,修補法律漏洞,杜漸防微,絕不能滿足於取締個別鼓吹「港獨」的組織,而要果斷根絕所有「港獨」歪風邪行。


大家應明白香港是國際資訊中心,其實亦是國際情報中心,部分媒體和記者更被指背負特殊任務。事實上,百多年來,外部勢力一直以不同形式和政治口號,培養反中亂港的打手。現時全球陷進民粹濁浪,美國在挑動「修昔底德陷阱」式的博弈,鼓動分離主義分子作為干擾中國發展的棋子,「港獨」、「自決」派成為新籌碼。


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七一」視察香港時發表的重要講話強調,「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行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


成立於2016年的「民族黨」,其立黨綱領開宗明義表明要「建立獨立香港共和國」、「以香港民族利益為本位」、「鞏固香港民族意識」、「支持一切有效抗爭」、「廢除未經港人授權的基本法」等,全都違憲違法;此外,他們持續推行「中學政治啟蒙計劃」,企圖滲透中學,向學生播「獨」;多次到海外連結其他分裂組織,又到香港外國記者會宣揚「港獨」,去信美國總統特朗普,要求美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將港「獨」主張推至國際層面。「民族黨」的所言所行,有目標、有行動推動「港獨」,完全超越結社和言論自由。


保安局引用《社團條例》取締「民族黨」,遏制「港獨」,屬遲來的正義,且力度不夠,因這只能針對受《社團條例》規管的組織,若以個人身份播「獨」,又如何處理? 遏止「港獨」不能留空白,要劍指核心,不存僥倖的空間。依法治港,就是如此。只有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才能遏制「港獨」及其他顛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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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18年9月29日

圖片來源:大公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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