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措施尚須跟進
居住證措施尚須跟進

本文作者為李慧琼/立法會議員


中國國務院日前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合資格的港澳台居民9月1日起可以申領內地居住證,申請條件包括(i)在內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港澳台人士,及(ii)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其中一項條件。而成功申請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日後可與內地居民同享「三項權利」、「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及「九項便利」。上述政策措施能讓長期在內地生活的香港居民獲享較完整的國民待遇,消除了他們在內地創業、工作、學習及生活方面的多項限制,令日後在內地工作生活更加便利,故政策推出無疑是個非常重要的好消息。
針對有關政策,民建聯認為仍有三個方面的工作需要仔細跟進。
第一,內地及特區政府須通力合作,向合資格的內地港人傳遞有關信息。同時,特區政府亦可在本港各個出入境口岸加強宣傳工作。
第二,不少香港市民對部分實施細節仍存有疑問,例如半年的居住要求是否必須為連續居住?取得居住證後是否有持續居留的要求?而合法穩定就業及連續就讀的申請條件是否有具體定義?例如少於半年的短期兼職工作或課程是否符合要求?中途被解僱又是否符合要求?另外,申請居住證後,香港居民在內地的稅務責任有無改變?各省市的申請手續是否一致及簡易?會否設立一站式查詢熱線,以便利香港市民申請及查詢?等等。民建聯已就這些疑問去信有關部門,希望中央能予以回應及釐清。
第三,符合申領資格的港人只有約50多萬,換句話說,仍有超過600多萬的香港居民無法獲享政策帶來的便利措施。故民建聯未來會爭取當局進一步放寬居住證申請門檻,讓更多港澳台居民享受國民待遇。
民建聯一直為港人爭取在內地的便利措施以及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故對於今次國務院的新措施,我們非常歡迎。日後我們會繼續關注進展,並繼續為港人努力爭取。
原文轉載自《香港商報》2018年08月22日
原圖:takungpao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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