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應對房委會財政作出更大承擔
港府應對房委會財政作出更大承擔

房委會擬於2018年調升公屋租金達一成,這也是2012年至今,房委會連續三次調升公屋租金10%,倘若2018年公屋租金真的調升10%的話,便相當於公屋租金在短短6年內上升逾33%,升幅遠超於通脹率,作為立法會議員,我是完全不能夠接受的。


筆者理解到,房委會在營運上長期出現赤字,甚至出現赤字擴大化的情況,然而,難道房委會的營運赤字,應該由公屋租戶來「填氹」嗎?大家都知道,公屋租戶一般是社會上較基層、較弱勢的人,理應獲得較大的扶持,道義上怎能夠要求他們為房委會「填氹」?也有人指出,隨着本港經濟向好,公屋租戶的入息亦有所提升,故應加租,但筆者認為這是值得斟酌。首先,縱然公屋租戶的收入過去幾年有改善,但難道增加的收入都要用來交租?事實上又有多少公屋家庭的收入能夠在前6年增長33%?增幅不夠的又怎辦?更何況,即使公屋租戶的收入增加了,但仍然屬於基層市民,生活捉襟見肘,遠不及其他階層人士,又為何要向公屋租戶開刀呢?


說實話,房委會也是政府架構的一部分,而特區政府現時恰恰庫房「水浸」,不但沒有財政壓力,甚至有「錢用不完」的煩惱,為何特區政府不能對房委會作出更大的財政支持和承擔,而要把營運赤字轉嫁於基層市民呢?港府年年錄得巨額盈餘,卻得盈餘而無所用,當有需要的時候,港府更變得相當「孤寒」,市民怎會滿意呢?怎會感到政府的錢就是市民的錢?


事實上,縱使房委會不得不加租,政府亦可作出代繳公屋租金的措施,減輕基層市民的壓力,但今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卻沒有提出租金寬免,也沒有表態寬免加租後的公屋租金,是令人失望的。我們都明白,特區政府的財政不能全用於基層福利,還要用來刺激經濟和推動發展,不過,在庫房「水浸」的情況下,港府根本不缺錢,反而要做好公共資源合理分配的工作。期望特區政府慷慨一些,盈餘用得其所,多關注基層市民的需要,讓社會變得平等一些。


原文轉載自2018年6月28日《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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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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