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法律教授教出什麼學生
這樣的法律教授教出什麼學生
港大副教授戴耀廷發動非法佔中舊賬未清,上月又在台灣大放厥詞,聲稱包括香港在內的中國各地人民,可思考要成為「獨立國家」或建立「聯邦政府」。被各方批評之後,戴耀廷非但不認錯,更在接受採訪時為港獨明確時間表,聲稱不會以「2047年為香港政治前景劃線」,不過很相信2047年以前或許已經有「轉變時機」;更強調「在中國結束專制前,『一國兩制』應是香港最好制度」。
戴耀廷說要中國結束專制,到底是什麼意思?香港有什麼角色?戴耀廷有什麼角色?他必須向香港人交代清楚。他所說的「2047年以前或許已經有『轉變時機』」,言下之意是否指2047年之前香港已經具有獨立的條件?他說「在中國結束專制前,『一國兩制』應是香港最好制度」,是否指在中國結束專制後,就應該實行「兩國兩制」?香港就有機會建立獨立國家?戴「教授」如此言之鑿鑿,與梁頌恆、游蕙禎一流的「支那內爆」論沒有立場上的分別,唯一的分別是戴耀廷是大學教授,而且是法律系教授。
引發社會嘩然後,戴耀廷再一次以「學術討論」辯解。筆者想指出,非法佔中的想法最初也是在他2013年發表的〈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文章中提出的。誰能想到,這個當時看來屬於「學術討論」的觀點,在「言論自由」的擋箭牌下,最後引發長達79日的「佔中」。
而不少大學生、年輕人就是被戴耀廷鼓吹「違法達義」、「法治不等於守法」所煽動、蠱惑,衝擊社會秩序,破壞法治,最終導致其負上刑責,鋃鐺入獄。當然,戴耀廷的子女安然無恙。
言論自由非不能越紅線
香港是有言論、學術自由,但英國人沒有把香港交給香港人,而是交還給中國政府。同時《基本法》開宗明義規定,香港是國家不可以分離的一部分。任何言論自由、學術自由都不可能觸及這條紅線。正如筆者之前多次提到,如果言論引起公眾不安、社會動盪或者不穩定,全世界沒有任何國家可以容忍。戴耀廷教授會在梵蒂岡或者香港的基督教學校宣揚無神論嗎?會在以色列批判猶太人,為納粹辯護嗎?他不這樣做,是自我審查嗎?抑或是這些地方沒有言論自由嗎?又或者會在搭乘飛機時聲稱有炸彈而毋須負上刑事責任嗎?
戴「教授」整日以國際標準衡量香港大小事務,那麼就再舉一例,德國本月初向加泰羅尼亞自治區前主席普伊格德蒙德發出引渡令,啟動了將其引渡回西班牙的法律程序。他因發動加泰「獨立」公投,將在西班牙面臨叛亂等罪名。證明在西方民主國家,分裂國家行為都不能用「言論自由」脫罪,戴耀廷是否想步普伊格德蒙德的後塵?
戴耀廷在社會上宣揚「違法達義」佔中的歪理之後,今日又公然要結束「專制」,為港獨、台獨等張目。他在課室內是怎樣教學生的?社會有權知道,如果他在課室內宣揚這些歪理,上他課的同學應挺身舉報。否則港大法律系同學在如此「歪理邪說」「滋潤」下,會成為怎樣的律師、法官?正當社會對某些案件的裁決和判刑愈來愈質疑法官的政治立場時,戴耀廷應否繼續擔任法律系教授?這個問題不是一個人的去留問題,同學、家長和廣大社會要高度關注。
有人說戴耀廷沒有犯法,犯法才可以撤職。好了,退一萬步說,他近日的港獨言論沒有犯法,佔中呢?如果法庭判戴耀廷佔中有罪,不管判刑輕重,港大不能不炒戴教授吧!
原文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18年4月7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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