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噓國歌」事件 侮辱國家將有嚴重後果
再有「噓國歌」事件 侮辱國家將有嚴重後果

自2015年6月的世界盃外圍賽香港隊主場對不丹起,少部份「球迷」連續十四場於港足賽事開始前「噓國歌」。對此,國際足協以無法控制球迷行為為由,已先後判香港足總罰款兩次。

雖然如此,上星期在旺角大球場進行香港對老撾的友誼賽時,「噓國歌」這種不當行為仍再次發生。

比賽結束後,香港足總向球迷發出嚴厲警告,要求避免在10月10日香港隊迎戰馬來西亞的亞洲盃外圍賽中,再次出現同類事件,因為若然再犯,判罰很可能令港隊「閉門作賽」。

無奈眾所周知,這群不守規矩的所謂「球迷」,最終並未理會足總的警告。一群聚集在東看台的年青人不只「噓國歌,」有人更背向球場,甚至過份得高舉「香港獨立」大型橫額。

上述行動,明顯經過組織及演練,但此舉將招致嚴重後果。首先,有別於前十二場賽事,這兩場賽事是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九月初通過《國歌法》後舉行,列明違法者將會被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國歌法》適用於全中國,包括香港,這群球迷所展示的是他們固意公開破壞全國性法律的企圖!侮辱國歌亦令國內十三億人民極為憤怒,嚴重影響內地與香港人的關係。

其次,這次事件在習近平主席於七月一日發表演說後發生,習主席當時已清楚警告,一國兩制的底線是不可搞港獨,中央會嚴肅處理任何支持「港獨」的行為。然而,這班年青人可能受了其他勢力在背後煽動,固意用「噓國歌」和高舉港獨旗幟的挑釁行為挑戰中央政府。

對此,中央政府不可能坐視不理。有議員促請盡快草案,並在立法會通過《國歌法》。但這樣的立法程序實在太慢,可預期反對派會作出阻撓及「拉布」,《國歌法》相信難以在一年半載內通過。若然如此,支持「港獨」的團體將會把握機會在所有公開場合侮辱國歌,繼續宣揚「港獨」。這是中央政府不容。

筆者認為,因為此次侮辱國歌事件,中央可能決定為能盡快制止這種不當行為,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指令,由「當地立法」改為「當地公布實施」,令國家的《國歌法》即時成為香港法律。然後警方可以依法執法,法庭依法判處十五天監禁,相信足以阻嚇這些搗亂分子再不敢以身試法!

同時,香港足總對此事亦有一定責任。為了免受重罰,香港足總必須向國際足總展示他們正積極解決問題。僅向群眾予以勸告和口頭警告並不足夠。足總應參考英格蘭足總的做法,在八十年代,當時所有英格蘭有份參與的國際球賽,不論是主場或是在歐洲地區作客,總有英國流氓球迷鬧事和引起暴力事件,英足總為此設立「黑名單」,禁止這類流氓入場觀賽,並與外國執法部門溝通,禁止他們到訪英格蘭球隊正作客的歐洲國家,自此鬧事情況大為收斂。

上述辣招,或許有人會認為略為嚴苛,但畢竟這是為「真球迷」和香港隊著想,避免香港足總將來被判罰閉門作賽,在大是大非之前,相信定得市民普遍認同。

總的來說,處理「噓國歌」衍生出來的問題,可以參考香港成功反貪三管齊下的策略,就是以教育、預防和執法三方面跟進,缺一不可。而其中執法以達致阻嚇作用是根基。

原文轉載自《南華早報》2017年10月15日(此中文版經作者修訂)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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