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搬龍門 代價十倍
一搬龍門 代價十倍

作為本屆立法會的新人,首個立法年度以宣誓風波作起點,也以宣誓風波作結。除了梁頌恆、游蕙禎兩人外,法庭再就另外4名人士包括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梁國雄的就任立法會議員宣誓事宜,判決無效而取消議席。筆者對於這些年來的議會亂象深感無奈,而無休止的政治爭拗,更令人擔心香港的前景。
 
這次被取消議員資格的6人中,其中5人是本屆新人,他們的共通點是所謂本土自決派,只有梁國雄(長毛)是「老雀」。有評論認為,梁國雄在過去的宣誓也有類似的政治宣示和「加料」,為何以往沒有問題,為何今次卻被取消資格,相信是他本人也始料不及的。反對派埋怨政府「搬龍門」,但問題是,誰才是真正把「龍門」搬了家呢?
 
就任立法會議員、法官和主要官員必須作莊重嚴肅的宣誓,這種法定行為要按現有法律的要求,用「潮語」說—— 「這是常識吧」。就以一般人的經驗如結婚和上法庭作供一樣,應要真誠和莊重,應要嚴格根據相關內容和規定,其實也不難理解。大家可以試想,如果有人在結婚的宣誓「加料」辱罵人家祖宗,有人在法庭宣誓「加料」調侃法官,會有什麼後果?
 
但偏偏就有一群人,雖然經過選舉洗禮,對政治和法律理解應較一般人為高,卻刻意扭曲宣誓的意義,無視宣誓形式中本來存在的「龍門」,將宣誓最重要的實質內容和精神,即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擁護《基本法》視之無物,將宣誓當玩把戲,把應有的法律標準弄到一低再低。
 
更甚的,梁游兩人辱華「播獨」,其餘4人亦以不同的手法表達對誓辭內容的否定和不尊重。部分反對派議員宣誓上「自畫龍門」。立法會議員作為立法者,如果連基本法上明文規定的宣誓,也以不文明的方式來鬧着玩,社會的政治和民生又會有何進步?
 
法治不能成為政治交易
 
反對派喜愛「自畫龍門」,濫用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政策不但屢見不鮮,甚至可謂是「貪玩成癮」,不斷衝擊中央和社會的底線,他們一直以為是「零成本」的政治遊戲。上屆特區政府罕有地透過司法覆核以端正歪風,透過法院講清講楚,又何罪之有呢?
 
法治是香港一國兩制成功的基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概念也適用於政府。司法覆核是確保法律正確運作的機制,市民可以對政府提出司法覆核,政府同樣有這個權利,反對派對法治的理解不應存在雙重標準、輸打贏要,凡是不利自己的就說是政治打壓。我們尊重被取消議員資格的人有上訴權利,但法治不能成為政治交易,被反對派以拉倒議會作為政治脅迫,要求上訴時政府不答辯「舉手投降」,這是赤裸裸的干預司法程序,此等低級政治行為實令人咋舌。
 
俗語所謂「不作死就不會死」。法治的「龍門」一直守護着香港,只是有人無視其存在。反對派違法挑釁在先, 「長毛」以前沒人追究只能說是走運,但他變本加厲,可成為「上得山多終遇虎」的典型例子。至於行政立法關係,乃至中央與香港關係,確實在社會上存有不同程度的解讀和理解,我們理解這些差異是由於歷史、社會制度、文化背景所造成,應以誠意溝通促進共識,而不是嘴巴裏口講法治,行為上卻將之破壞淨盡,讓香港社會賠上10倍的代價。
 
原文轉載自《明報》 2017年7月21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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