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起誓初心
不忘起誓初心

婚禮中,新郎新娘莊重讀出誓詞:「我願對你承諾,從今天開始,無論順境或逆境,富有或貧窮,健康或疾病,我將永遠愛你、珍惜你……」新人哽咽激動,因為用心感悟了誓詞內容,承諾未來共同度過開心或不開心的日子。

法庭上證人宣誓,承諾所提證供均是所知事實的全部,那是對當事人、對法律制度,亦是對自己負責的表現;宣誓之下作假證供,屬刑事罪行。某人或團隊準備擔任某個任務或參加某個組織,當眾宣誓說出表示決心的話語,代表宣誓人向社會承諾,他會實踐誓言內容,沒有任何妥協。這就是宣誓的基本意義和初心,宣誓就是宣誓,沒有「當作已經宣誓」、「有條件宣誓」、「其實我沒有宣誓」這等事。

新一屆立法會好幾位新任議員的宣誓風波已鬧了將近一個月,立法會至今無法正常開會。兩名年輕「議員」固然不惜一切以求保着議席,甚至訴諸暴力引致多人受傷也在所不計;一眾反建制人士也相當賣力,本着「即使無法送梁游兩位BB入立法會,也要爭取兩位BB票源」的終極意願,辯法律、築人鏈,有文有武,生怕媒體只關注兩位BB而忘了自己。

宣誓爭拗的焦點主要落在侮辱民族、法理思辨和立法會程序各方面,包括宣誓合法性、主席裁決、政府興訟尋求司法覆核、人大釋法等。總總問題愈辯愈明,尤其是侮辱中華民族方面,主流民意的趨向清晰,是近年罕見的例子。

撇開法律和規程的考量,社會討論不能忽略宣誓的基本意義,當中涉及宣誓者對社會的承諾,以至個人的品格和誠信。

必須問,梁頌恆和游蕙禎會實踐誓言的承諾嗎?選舉前兩人以香港獨立作主打;宣誓時,梁頌恆手持《聖經》,兩指重疊表明並非講真說話;兩人又故意把China讀成支那,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物品等;風波未息,兩人還遠赴台灣出席台獨論壇。他們身體力行地告訴大家,絕不會履行立法會議員擁護《基本法》和効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義務與責任,他們已把問題的答案毫不含糊地告訴世界,臉不紅,眼不眨。

無論梁游二人第一次宣誓是否合法,立法會主席的裁決是什麼,他們對社會的承諾不可信,他們不會實踐誓言內容,社會大眾對此不存任何懸念。如果背信棄諾的人還能肆意橫行議事堂,坐收豐厚俸祿,只可以是對香港人的侮辱和踐踏,對民主的嘲弄。議員起誓是與社會訂立契約,無論順境逆境、富有貧窮,矢志與中國香港共度。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 2016年11月04日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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