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攸關 工廈安全不能再拖
人命攸關 工廈安全不能再拖

牛頭角道迷你倉四級奪命火,奪去兩名消防隊目寶貴的生命,相隔十六天,長沙灣舊工廈又發生三級火,據消息人士說,當天也險些造成「四條人命」喪生的慘劇。連環發生這種災難式火災,政府還可坐視不理嗎?

日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及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先後公布一系列舊工廈規管措施,痛下決心,大力提升舊工廈安全,以及探討把經營工廈劏房刑事化、以及取締沒有充足消防設備的迷你倉。

長沙灣三級火險再釀悲劇

消息人士稱,長沙灣三級火場中,曾出現一幕極危險場面,原來當天,消防員在火場外接報,懷疑一對年少兄妹被困於工廈內的劏房,遂派出兩名消防煙帽隊員出動,在惡劣火場中奮力搜尋,終在八樓發現兩兄妹,惟消防員所帶氧氣已差不多用盡,情急下帶著兩兄妹躲至七樓一個角落,向火場外同袍求救,幸虧其他隊員及時趕到,四人才保住寶貴性命,逃過一劫;事後,舊工廈也被發現,並沒有安裝任何灑水系統。

事件揭示出,舊工廈不但存在多種消防安全問題,劏房問題更令到情況壞上加壞。一個個劏房,無論在擠逼的內部格局、煮食安全、電力超負荷、電

線、電器短路等,都隱藏著種種安全風險,有如「隱藏炸彈」,隨時爆煲,確實不可不除。
 
有些錢是不能賺也不應賺
 
特首梁振英明言要研究修例,把舊工廈「劏房」刑事化,業主、二房東也須負責,更考慮把罰則提升至監禁,而且拋出時間表,打算下個立法年度提出修例建議。人命攸關,實在有雷厲風行的必要。

在商言商,營商者著緊經營成本,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也必須確保經營場所的安全,如果連安裝灑水系統,或聘用合資格人士檢視修正消防安全問題,也想省掉,罔顧經營的業務的潛在安全風險,甚至置人命於不顧,實在有違商業道德、以及有負社會責任。有些錢真的不能賺、也不應該賺,若有人妄圖賺到盡,而不把消防安全措施做好,非法租賃工廈劏房,就必須施以重罰加強阻嚇。

提升工廈安全刻不容緩

現時全港還有幾百座舊工廈,究竟當中有多少未符合消防安全,但同時經營迷你倉、劏房等,暫時不得而知,但問題已迫在眉睫,提升消防安全刻不容緩。期望下個立法年度,當修例建議提交立法會之時,社會不要忘記,在大火中殞命及受傷的消防英雄,也寄望來屆立法會不論當選的議員有什麼政治背景及取向,請不要以「拉布」,阻礙這個關乎人命的修例草案,惟願舊工廈禍根消除,悲劇不再。

原文轉載自《am730》2016年07月15日,此為作者原版本

原圖:takungpao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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